杠杆是物理学的概念,即指通过使用杠杆,用较小的力量产生较大的效果。融资融券通过担保借贷关系扩大投资额度,等于以同样的资金撬动更大的投资标的,而一旦投资标的发生波动,其风险和收益也将会以同样的倍数扩大。 融资融券的杠杆交易方式将同时放大风险和收益。举个例子:投资者原有100万元资金,在普通交易方式下,全仓购买市价100万元的中国石油股票,当中国石油涨跌10%时,对应的收益或亏损为10万元;而在融资融券交易方式下,投资者可以用原来的100万元资金购买100万元的中国石油,同时也可以通过融资买入的方式购买标的证券,如果投资者融资买入50万元的中国石油,那么他持有的中国石油市值达到150万元,此时中国石油涨跌10%,对应的收益和亏损增加至15万元。相比普通交易,风险和收益均放大50%! 作为一项具有显著杠杆特征的交易方式,融资融券在放大投资收益的同时,也放大投资亏损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这些交易前,一定要具备清醒的认识。 面对这项新业务,投资者在参与之前,需要做足两方面的准备: 一是客观地评判自身当前的风险承受能力,让自身的投资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在融资融券交易中,杠杆比率(即收益或亏损的放大倍数)与保证金比例、折算率密切相关。保证金比例越低,折算率、融资融券交易的杠杆比率越高,风险就越大。实际操作过程中,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减少融资融券授信额度申请,合理使用授信额度,以控制风险。 二是充分地了解、研究市场,尽可能透彻地判断市场运行方向,选择大概率的投资方向,并及时掌握止损点,否则不仅要面临更多的损失,还要追加保证金。如果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则将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理解买空卖空思维和杠杆投资方式的放大效应,并不意味着投资者就可以参与融资融券。投资者还必须掌握第三个理念,即深刻理解“强制平仓”的含义,并对“死了也不卖”的观念进行更新。在长期的单边市中,许多投资者已经习惯被套后“死了也不卖”。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固守这样的单边思维将非常危险。 我们知道,股票不同于债券,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到期日的,所以很多投资者买股被套后,往往不愿止损,而是抱着“死了也不卖”的心态等待解套。但在融资融券交易中,不但有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约定,而且采用逐日盯市制度,一旦某一天投资者担保物价值低于合同约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率时,证券公司将催缴补足保证金,直至被强制平仓。 强制平仓是指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维持担保比例,即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在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情况下,证券公司通知投资者补充保证金。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补充,证券公司可强制平仓,将该投资者账户中的证券卖出,以所得资金和投资者账户中的其他保证金用于清偿融资融券债务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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