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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审批路到尽头 改革决定命运

2013-2-28 9:46:53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6个人包括国家发改委分管副主任、财金司正副司长、财金司证券处处长在内,组成了企业债审批的核心链条。面对每年300家以上、数千亿规模的企业债发行申请,如何保证审核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提高审批效率?如
6个人包括国家发改委分管副主任、财金司正副司长、财金司证券处处长在内,组成了企业债审批的核心链条。面对每年300家以上、数千亿规模的企业债发行申请,如何保证审核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提高审批效率?如何防止公器私用?

  用时12年,企业债市场年发行量从80亿规模扩张到6500亿元,与此同时,企业债审批已走到十字路口,进还是退?进,则改革进取,提高审核效率和透明度,逐步采纳备案制、注册制,利用城镇化改造良机,企业债市场有望持续辉煌。退,则继续严防死守、随意调控,固然可以行政控制风险,但在竞争平台的冲击下,这个市场在逐渐边缘化,更可能就此沉沦。

  国家发改委对于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有着突出的历史贡献。上个世纪90年代,企业债出现了大面积不能兑付的情况,而且那时候有很多企业债被个人购买,一旦兑付不了,就会引发社会问题。因此,国务院授权国家发改委前身国家计委来牵头管理。在对遗留问题进行消化的同时,企业债开始从较小规模逐步扩大,截至去年11月底,企业债总规模已达2.5万亿元,而且包括了国有企业、地方城投企业、私营企业在内的多种发行主体。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债市场没有出现一单硬违约事件,在对市场的监控、保护上,国家发改委兢兢业业、功不可没。

  然而,市场不断前行、参与者不断扩大,时代在变,对企业债的审核体系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如果因循守旧,不思变革,势必带来问题,阻碍市场发展,正所谓“时不与法俱在,法虽今而在,犹若不可法。”

  一部1993年出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由于不同部门之间存有争议,20年未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债发行制度改革的困境。近年来,国家发改委也在试图改革,例如试图推出定向备案制,以强化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淡化行政审批色彩。但由于国家发改委负责行政审批多年,顾虑重重,该制度一直未能公布。与此同时,发改委的权力过度集中,导致出现了业内非议的种种问题,让企业债市场参与者压力重重。

  雪拥蓝关马不前,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理论告诉我们,一国的经济发展会受到该国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从我国企业债市场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到国家发改委监管过度,企业债发行表现出很强的计划经济导向,是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发债方和中介机构只能被动接受,不能真正按照市朝方向发展,因此才会有企业债发展过程中多个跌宕起伏的过程。从这个角度说,国家发改委的过度干预,是导致企业债市场发展出现瓶颈的原因所在。

  企业债市澄去何从?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企业债对我国国民经济重要性无庸置疑。在我国,投资是拉动经济复苏最有力、最直接的工具。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正是由于中央政府制定的四万亿投资计划才使我国成功抵御了金融危机的侵袭。受预算法制约,我国地方政府目前无法直接举债,因此,只能通过其下属政府平台公司间接融资,导致我国当前许多企业债带有浓重的政府债味道。但是,正是这些政府背景的债券发行,使得地方政府能够举债投资,拉动了经济复苏,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解铃还须系铃人,在经济不断发展、金融脱媒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多年未变的、零风险承受力的、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的审批思路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质疑。无论是发行的审批、定价还是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现有企业债审批行政化色彩浓厚,市场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已经难以适应信用债平台发展的需要。

  业内人士呼吁,当务之急应该是市场的归市场,行政的归行政,参照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监会的改革思路,尽快推出高效、公开、程序化的备案制,给企业债市场继续生存发展的空间。(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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