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超日:“超日债”首期利息或无法支付
2013-2-25 9:40:36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ST超日昨晚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关注“11超日债”的兑付风险。“11超日债”于2012年3月7日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利率8.98%,首次付息日为2013年3月7日。公司方面表示,目前流动性困难
ST超日昨晚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关注“11 超日债”的兑付风险。
“11 超日债”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发行,发行规模 10 亿元,票面利率 8.98%,首次付息日为 2013 年 3 月 7 日。
公司方面表示,目前流动性困难并未得到缓解,资金仍然较为紧张,未必能按时偿付“11超日债”的首次利息。公司若于2013年3月5日前发布无法按时支付首次利息的公告,那么,“11 超日债”将被实施停牌,债券暂停上市。
同时,公司方面提醒,预计2012年全年亏损9亿元至11亿元;此前公司控股股东倪开禄先生及其女儿倪娜与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转让公司股权的意向书仅属于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否能够最终付诸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同时,前述事项并不会对“11 超日债”首次付息产生有利影响。(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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