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地日前从加快廉租住房保障进度出发,逐步建立日常性、规范有序的廉租住房保障受理机制。并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廉租住房出售,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 福建省要求,各地要根据住房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和实施机构,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申请、受理、审核等工作。设立对外服务的办事窗口,公开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服务电话等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限依法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廉租住房档案应一户一档。对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应保留项目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及相关图纸资料,账目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招投标合同、协议,项目竣工及后期管理等相关材料。通过收购、回购保障性住房等方式筹集的廉租住房,应保留收购、回购协议等相关材料。 据介绍,从2009年起到2011年,福建省将基本解决市、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计划新建3.26万套廉租住房,新增租赁补贴1万户。今年上半年,福建全省新增解决6500多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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