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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养老险方案递至财政部 上海或首获试点

2012-7-2 8:17:00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第三支柱”都将享有税优政策 ⊙记者黄蕾○编辑邹靓 千呼万唤始出来。上海证券报昨日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论证了五年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于今年6月由上海市政府递交至财政部,从目前的沟通

  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第三支柱”都将享有税优政策

  ⊙记者 黄蕾 ○编辑 邹靓

  千呼万唤始出来。上海证券报昨日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论证了五年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于今年6月由上海市政府递交至财政部,从目前的沟通及反馈情况来看,于年内获批的可能性很大,且上海将是全国首个试点城市。

  作为牵头方的财政部在收到方案后,将会同国税总局及人社部一同对方案进行最终论证。按照知情人士的说法,“不排除财政部等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其中,产品形式、缴费额度及缴费比例分摊等都有可能会发生变化。”

  产品定位:

  契约型分红与万能险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是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意见中促进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头项目,是指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在缴费期间按照统一方案免缴税款,并递延至退休领取,在领取保险金时按照一定规则再缴纳相关税款的养老保险产品。

  根据上报的方案,上海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定位为:契约型,产品形式为万能型、分红型保险;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缴费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根据参与研究讨论的相关保险公司内部测算,采取“税基递延”型模式,同等收入情况下,越早购买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未来可省税额越高;同等时间开始购买产品的情况下,收入越高,未来可省税额也越高。

  覆盖范围上,无论企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关,都可以参与。产品操作模式上,缴费时由企业代扣代缴,领取时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员工离职时,可以在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企业之间转移。

  对于究竟哪些保险公司可参与首批试点,上报方案中并未提及。前期参与研究讨论的国寿、平安、太保等8家中资保险公司,被市场视为首批“分羹者”。据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目前这8家保险公司在产品、技术、网络等方面已准备就绪,他们预计,明年初首批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有望面市。

  即便前期没有参与讨论的保险公司,亦是蠢蠢欲动。尤其是大都会人寿、工银安盛人寿等外资保险公司,也都在积极地做着产品研发、系统升级的准备,力争尽快参与其中。

  据保险公司内部测算,试点将为上海带来年均逾100亿元的保费增量。若将来向全国推广,则将为全国保费增量提供不竭动力。

  市场将迎长期资金

  目前,中国养老保险体系共有三大支柱: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以政府为主导,税前列支;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为企业及职工自愿建立,但仅对企业缴纳部分进行一定比例的税前列支,个人缴纳部分无税收优惠;第三支柱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属于“第三支柱”。

  值得注意的是,据权威人士向本报透露,除推出“第三支柱”税收优惠政策外,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也在考虑出台“第二支柱”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的税收优惠政策。

  业内专家认为,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税优政策的出台,将直接刺激企业及个人缴纳保费的积极性,不仅可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未来面临的支付压力,还将为未来的资本市场迎来更多的长期资金。

  目前,“第一支柱”、“第二支柱”所带来的资金,都已在资本市场展开投资运作。虽然在上海市政府上报至财政部的方案中,并未提及“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投资运用细节,但按照业内人士的预测,作为商业性险种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在投资运作方面与企业年金可能相似,由此也会相应为资本市场带来可观的资金增量。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等高管也在今年陆家嘴论坛上齐呼吁:尽快放开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扩大在非资本市场上物权、产权、基建项目等领域的投资领域,令其在更好实现保值增值的同时,充分享受国民经济增长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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