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基金 | 股票 | 保险 | 期货 | 信托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理财 | 黄金 | 房产 | 汽车 | 生活 | 基金数据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股票 >> 操盘策略 >> 正文

蓝筹股战略地位急升

2010-1-13 8:36:39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8日表示,国务院已原则上同意推出股指期货,证监会将统筹股指期 货上市前的各项工作,这一过程预计需要3个月时间。同时,国务院已原则上同意开设融资融券 业务试点。开设融资融券业务将按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先试点运行后逐步扩大。

  业内人士认为,在完成资格审批、相关细则规定后,估计融资融券将在春节后正式推出,这 将改变我国证券市场"单边市"的格局,对券商股和大盘股有利。但短期创新业务的推出有可能受 到试点范围、业务规模等限制,对券商利润贡献度有限。

  券商新增利润点

  据悉,11家券商此前已完成融资融券联网测试。东方证券刘毅表示,融资融券是好事,将增 加券商收入来源,但由于各券商规模要受资本金和审批等限制,且融券来源于券商自营品种,估 计融资规模将大于融券规模,成为券商低风险利润新渠道。

  融资融券,投资者需要事先以资金或证券自有资产向证券公司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将融资 买入证券和卖出的资金交给证券公司,与普通证券交易不同,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不能按时足 额偿还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可以强制平仓。市场人士指出,长期看,创新业务有利于优化券商 的经营模式,一般融资融券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上海证券研究员指出,融资融券将给证券行业带来全新的盈利模式,给券商提供一个很好的 规避业务风险的工具,将改变目前券商过度依赖经纪业务的现状。市场人士预计资本金丰富、经 营稳健的海通证券和中信证券将获得先机,同时去年刚首发或再融资成功的光大证券、招商证券 等也有优势,券商股将借机表现,而广发证券、国海证券的上市预期也将"锦上添花"。

  蓝筹股获利好支撑

  在获准推出后,沪深证券交易所将公布融资融券试点标的证券的范围和名称。按照规定,客 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证券交易所可以对每一证券的市 场融资买入量和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融券卖出的价格作出限制性规定。一般业绩 稳定,市值大的蓝筹股将成为标的证券,为了开展这一业务,这些蓝筹股将受追捧,从而带动指 数上涨。

  申万研究员认为,2008年10月证监会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如今试点工作在技术上不存在 障碍,融资融券机制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规避市场风险。但根据2006年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 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券商处证券交易不足半年、 未纳入第三方存管、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以及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 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前,应按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 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 账户。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 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融资融券推出后,将使大盘股成为除了ETF和权证外,资金大户博弈的 工具。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7-2010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