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提供指引。
员工和营销员行为准则应当规定公司所有员工和营销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并可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专门要求。岗位合规手册应当规定各个工作岗位的业务操作程序和规范。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合规风险报告的路线,包括:保险公司营销员、公司其他部门及其员工向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的报告路线,各级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上报的路线,公司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和合规负责人向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报告路线。 保险公司应当规定报告路线涉及的每个人员和机构的职责,明确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方式和频率以及接受报告人直接处理或者向上报告的规范要求。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识别、评估和监测以下事项的合规风险: (一)保险业务行为,包括广告宣传、产品开发、销售、承保、理赔、保全、反洗钱、客户服务、客户投诉处理等; (二)保险资金运用行为,包括担保、融资、投资等; (三)保险机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以及战略合作等行为; (四)公司内部管理决策行为和规章制度执行行为; (五)其他可能引发合规风险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程在发布实施前,应当提交合规管理部门审查,并经合规负责人签字认可。 保险公司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部门应当确保公司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规程的合规性。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在公司内进行各种合规调查。 合规调查结束后,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就调查情况和结论制作报告,并报送提出调查要求的机构。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司人力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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