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监管层通过了《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当年,交通银行 (60132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投资入股中保康联、北京银行 (601169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投资入股首创安泰人寿 (60162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保险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中国银行 (60198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通过中银保险收购恒安标准人寿 (60162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股权事宜亦获批。这意味着在2010年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的影响将逐渐得到体现。 当前对金融危机形成机制的研究引发了金融企业专业化与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重新思考与反思。在这种背景下,监管部门开启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闸门就有理由引起普遍关注了。此举的意义可能并不在于银行可以控股保险公司并分享保险业的盛宴,而在于对于金融企业自我选择经营边界的尊重。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经济系统中,金融企业对不同经营模式的选择,应该是在竞争机制下演进的结果,而不应该由人为的政策约束来限制其选择集合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允许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就是要充分尊重金融企业扩大经营边界的诉求,并为其扩大经营边界提供相应的选择空间。 银行参股保险公司不能是出于简单的资本和行政纽带,也不能出于为集团而组建集团,而是应该基于“资源整合”。基于资源整合的综合化经营将对保险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 银行参股保险公司有助于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的转型。按照银行和保险融合程度的不同,银保发展模式通常分为四种,即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以及金融控股集团。我国自开始出现银行保险至今,分销协议是最主要的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代理销售一家或几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获得手续费收入。由于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缺乏股权联系,二者的合作非常有限,在“强银行、弱保险”的格局下,手续费高低往往成为银行选择合作保险公司的最重要变量。这样,不计成本的手续费之争使得银保业务面临费差损的风险,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利益分配矛盾越来越尖锐。这使得中国银行 (60198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保险的快速增长不仅没有赢得理论上的成本优势,反而加剧了保险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与风险。显然,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将加强二者股权上的联系,银行保险开始向金融控股集团模式跨越,即银行收购或内部设立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的分支机构销售其子公司的保险产品。这对于促进银保发展模式的转型具有积极的意义。 银行参股保险公司还将有利于保险市场主体的扩容。可以预期的是,“银行系”保险公司将成为未来保险市场的重要力量,这有助于保险市场向更具竞争性的结构过渡。但值得指出的是,之前的教训表明,市场主体扩张的节奏要恰当,不能开闸放水式的快速扩张,以避免对市场的冲击,特别是人力资源的冲击。我们注意到,短期内公司的快速增加,特别是一些新成立的公司分支机构铺设过快,其高管人员数量和质量得不到保证,公司的管控能力逐级递减,不利于控制风险。 当然,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可能对于市场在位者的银保业务产生一定的冲击。银行参股保险公司以后,银行将通过自己的分支机构主要销售其子公司的保险产品。这显然不利于那些没有与银行进行股权交融的保险公司银保业务的发展。当然,这种影响在初期可能并不显著,银行为了自身中间业务的发展,仍然会和不同的保险公司合作。但随着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发展,这种影响将会逐渐显现出来。同时,对于销售渠道格局不同的公司影响也不尽相同。对于主要依赖银行保险的公司,影响要更大一些;而对于销售渠道多元化的公司而言,这种影响很大程度上将被渠道格局的调整所抵消。另外,从动态的角度看,这种影响将被各家公司的主动调整所消化,即那些希图发展银行保险的公司自然也会寻求与银行的合作,结果可能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股权上的交融将变得更为普遍,银保发展模式在整体上升级。 最后,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必须警惕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风险。在银行保险集团的经营过程中,由于各利益主体存在利益冲突,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谈判地位的不对等而导致了“欺诈”产生的可能性;由于集团利益的存在而导致了“合谋”产生的可能性,这些都可能导致利益冲突风险的产生。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分业监管基础上的监管协调机制,完善对于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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