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社厅﹝2021﹞2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总工会,省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省“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0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山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4日 山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三零”单位创建,进一步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为我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形和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提供良好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紧盯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同)、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5年均降低20%。 (二)尘肺病等职业病发生率持续下降。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以下简称“涉尘行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持续下降。 (三)实现工伤预防培训全覆盖。重点行业及涉尘行业用人单位的重点岗位人员工伤预防培训率达100%,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三、责任分解 (一)重点行业。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及宣传培训工作职责分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机械制造四个行业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建筑施工行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1] [2] [3]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