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 稿酬 特许权使用等 ②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个税起征点60000元 /年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⑦适用税率和⑧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 计算完成! “退税”还是“补缴”? 这是一个正负数的问题 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得出结果为正数 (如“1350”),则需要补缴 相应数额(1350元)的税款; 得出结果为负数 (如“-1350”),则可得到相应数额(1350元)的退税 。 随后,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知识点再来一遍↓ 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60000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这些所得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 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 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算好了吗? 算对了吗? 相信大家的数学能力 那问题来了: 我计算得出结果是正数,无论数字大小,都一定需要补缴吗? 而得出结果是负数,但不办理年度汇算,能退税吗? 哪些人可以不办,哪些人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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