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这个大背景,针对线上经济的反垄断措施,的确是恰逢其时。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 11 月 10 日,正值双 11 的前一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剑指互联网平台。 公告称,这一指南的发布旨在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降低行政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成本,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注意到,公告发布之后,美团、京东、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平台的股价出现大幅下跌。 不仅如此,在《指南》发布时,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了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会议旨在规范线上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持续推动整治线上平台垄断、不公平竞争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 可以看到,在国家监管层面,面向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大旗已经竖起。 当然,某种程度上,我国反垄断的旗帜一直都在,只不过在线上经济驱动国家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给予互联网行业一定的宽容度——但事实上,正如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所言: 《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该负责人还表示,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多边市场、动态竞争、跨界竞争、网络效应等一些新的特点,但传统的反垄断法律规则仍然适用。 一句话:互联网行业从来都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 当然,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之后,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毫无疑问将继续深入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去,并为数字化继续贡献力量;但可以肯定,包括互联网行业在内,所有行业都将被纳入政策运行的轨道,在监管中稳步前进。 而国家政策对于互联网行业的额外宽容,也正走向结束。 虽然处罚并不严重,但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是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之后的第一次反垄断行政处罚,其警示意义非常明显。 毕竟,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 注意到,就上述处罚,三家企业已经分别进行了回应: 阿里巴巴回应称:“我们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已按照政策指引和要求,积极整改。” 阅文集团回应:“收到通知并高度重视,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全面做好相关的合规申报工作。” 丰巢网络方面也称,已经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诚恳接受,积极落实。 为什么要处罚这三家企业? 此次处罚的三家企业,都是互联网领域的明星企业。 具体来说,阿里巴巴投资是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是腾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丰巢网络是顺丰的关联公司。三家企业都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发行、快递末端投递服务等不同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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