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慧:群众的事怎能“怠慢”? “慢于朝者缓于政,害于国家者危于社稷。”“慢作为”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伤害的是党和政府公信力,不可轻视,不可纵容,必须坚决纠正。不妨从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办事机制入手,用“阳光下”的全程留痕给办事人员戴上“紧箍”,同时强化监督,对“权力的傲慢”露头就打。(中国纪检监察报 9月24日) 对群众“慢”是懒政怠政的表现,实质是角色错位,错把“公仆”当“老爷”,也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种外露。更有甚者,把岗位职权当做捞取好处的资本,不给好处“那就慢慢来”“急死你”。 岂不知,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谁?是群众的信赖,我们才有了手中的权力,岂能用权力来要挟群众? 党员干部要深知,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所急”才是我们应尽的本分。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辜负了群众的期盼,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要自觉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应主动履职尽责,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提升服务意识,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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