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0家保险公司,约2600家保险中介机构,聚焦在中国近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面向14亿浩瀚人口,保险市场怎一个雄阔了得。 纵然位居世界第二保险大国之位,但2631.58 元/人的保险密度,4.42%的保险深度仍和世界强国相距甚远,中国保险市场依然是全球罕见的尚待精细化、大发展的十万亿、百万亿级市场。 巨大的发展潜力与保险不平衡、不充分的挖掘矛盾突出,技术迭代、经济转型的时代背景,引来多方参与者。 尤其是近年,资本、技术、人才不断注入保险产业,风生水起。其中,也引来大量非持牌保险机构的介入,以各色或合意、合法的创新、或游走于灰色地带的举措,搭线商业保险活动,意图分羹保险大市场。 无论过去如何,治乱打非的时刻,需要重新审视创新之边界规则,然后适应。认识到国内之保险属于高管制、高壁垒之领域,以防政策性风险。若不然对于任何一家公司而言,政策性风险都将是灭顶之灾,更需慎重。 近日,多家保监局、保险公司已先后反馈相关非保险机构涉及保险相关事物数十条线索,涉及非持牌保险机构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几十家、案例近50,一场更大范围的行业彻查或将莅临。 日前,一则地方保监局发布的《关于对跨区域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线索进行排查》的通知再次将这一问题搬上台面。下载APP 阅读本文更深度报道 日前,一则地方保监局发布的《关于对跨区域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线索进行排查》的通知再次将这一问题搬上台面。 红线一 违规宣传销售境外保单 对于境外保单,内地消费者的热情始终高涨。曾经轰动一时的赴港买保险让内地消费者不远万里奔赴香港,热闹之下,舆论战起。 监管开始提醒境外保险的购买风险,银联也暂停以银联为支付渠道,缴纳香港保险保费业务。结果,“赴港买保险行为降温”。 如今宣传、推广、介绍境外保单的行为皆被监管关注,并以“违规宣传销售境外保单”对相应机构进行关注。 案例1 康宏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全国多地开设分公司,采取“境内宣传、境外签单”的形式变相销售境外保单,主要销售产品为其股东(香港公司)的保险产品。 案例2 信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主要经营P2P、股权投资、介绍赴港购买保险等业务。其中介绍赴港购买保险的业务主要通过其上百家的分支机构进行操作。 案例3“卓越家族办公室”及张云钧、彭建铭等人,以讲座、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宣传香港保险产品,并在成都、杭州、北京、武汉、苏州、深圳等城市发展下线销售渠道。 案例4 爱保单网站,某险企分公司反映,该网站有香港保险产品的介绍,涉嫌推荐、销售香港保单。 案例5 南宁安盛保诚友邦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某险企分公司反映,该公司网站有香港保险产品的介绍。 案例6“保险大咖”APP,某险企分公司反映,该APP涉嫌推荐销售香港保单,包括该险企的2款香港AIA保险产品。 案例7 首裕卓越家族办公室,香港保险经纪公司“第一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多位股东在内地注册多家公司,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招揽客户,组织产说会宣传香港保险产品并组织有意向人员赴香港投保,同时提供逃避外汇管制服务。 案例8 汇中财富,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地区违规宣传销售境外保险产品。 红线二 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作为管制性领域,保险机构必须“持证上岗”,而“无证驾驶”一向为监管严打领域。如非法成立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等,相对于上述两种,被定义为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者最多。 随着监管趋严,牌照收紧,非保险机构涉及保险业务时最应注意的就是“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定义。下面几个案例,或许具有借鉴意义。 案例9 上海保监局、山东保监局发现“山东产联”及实际控制人在全国注册了数百家劳联/产联系公司(劳务公司、商贸公司),以子公司的名义投保当地保险公司团险产品,再将团险产品拆分销售给各省各地区劳务派遣公司。同时也在山东产联及其子公司官网上向个人消费者出售,从而达到赚取保险理赔款和保险金差价的目的。 出险后,由于产联系公司向被保人承诺赔付时效,存在向被保人及家属垫付赔款的情况,产联系公司收集客户理赔资料和客户理赔权益转让授权书,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据了解,由于存在工人从事高危职业未如实告知等情况,其“雇工宝”产品在各地已引起多起理赔纠纷。 案例10 广州骑兵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叁陆零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今日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以销售“优普卡单”名义非法从事保险业务,其主要人员朱某在石家庄某酒店公开组织“优普卡单”相关销售活动。 案例11 青岛弘兴百顺商贸有限公司等19家关联企业,在投保某互联网险企的团体意外险后,再高价转售给客户,涉及58张保单,385名被保险人。 案例12 成都爱车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部分4S店向客户销售名为“i车保车辆盗抢保障服务”的类保险产品,产品功能与正规的盗抢险保险产品基本相同,但该经营主体没有任何保险业务资质,保险公司也未参与其中。 红线三 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 保险中介,保险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有制衡保险公司、消费者之作用。保险中介市场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保险市场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 作为持牌保险经营主体,国内专业保险中介2600家左右,分为公估、代理、经纪三大类,非持牌经营机构涉及保险者,多类似保险中介作用,链接消费者和保险产品。什么是“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以下几种情况供参考。 案例13 杭州安行在线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将保险卡“优米”系列卡通过业务员向投保人进行销售,然后再将投保人信息传递给有投保渠道的公司拼凑成团单统一向各省的保险公司投保团体意外险。涉及保费共计104497元,涉及被保险人共计1562人次。 案例14 绍兴新艾米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将保险卡“艾米”系列卡通过业务员向投保人进行销售,获得投保客户资料后,以深圳新启宸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绍兴新艾米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浙江艾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作为投保人,向多家险企的各省分支机构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学平险等。涉及保费共计5486737元,涉及被保险人共计125031人次。 案例15 深圳蔚蓝海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某保险经纪公司、开心保,“深蓝保”公众号与开心保等保险机构违规合作销售保险,且深圳某保险经纪公司为其提供了投保链接。 案例16 货车帮服务站,据宁夏保险行业协会中卫办事处排查了解,该机构以与国内某大型寿险公司合作为名,推出“驾乘险”以及货运险、雇主责任险等保险产品,属于非法经营。 案例17 点点云服APP(北京融众汇通科技有限公司),界面提供了10家财产险公司的询价选择,并提供同时比选以上任意4家公司车险报价的功能;用户投保后获取用户积分,并可使用积分兑换加油卡、手机话费等。但点点云服APP和北京融众汇通科技有限公司均不是中保协备案公司的互联网保险平台机构。 案例18 上海纵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西安、宝鸡陇县、汉中分公司,通过宣称与险企有合作,销售保险;在西安以“保险超市”为名义开展业务;在汉中进行保险代理等业务,代理产品有几家险企的卡单、寿险产品等。 红线四 假借保险公司名义虚假宣传销售 混淆视听、鱼目混珠的现象在保险方面同样严重。假借保险公司之名,售卖保险产品,成为监管严打乱象之一。 针对非保险机构虚假宣传保险行为,所列案例颇多,有借用保险公司之名销售其他产品,也有借用保险公司产品之名等,均属消费保险公司公信力。 案例19 蒙森财富,有险企反映,其谎称每个金融产品投资均有美国国际集团(AIG,美亚财险母公司)顶级金融投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确保投资者本息安全和资金按时回笼,但经查证,无此担保。 案例20 天津庞远盛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财险公司反映,天津庞远盛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假借该公司名义虚假宣传销售保险。 案例21 四川威廉汉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借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之名,向客户推销该基金公司理财产品。 案例22 河南贝利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某外资险企反映,河南贝利塔谎称与该险企有合作,通过金贝塔平台销售投资理财产品,并以该险企名义向客户提供资金损失保障。 据查证,该事件系一名聘请不久的员工私自在网上截取并PS图片引起,金贝塔公司并不知情,事发后,该员工已被开除。 案例23 西藏浦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通过借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之名向客户推荐该公司理财产品。 案例24 红上财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凸凸(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借某险企离职员工,冒充公司服务人员,并以推荐更高收益产品为由,诱导客户退保或贷款购买佰盈富信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为全资股东)旗下“富管家”APP上的理财产品。 案例25 深圳财富之家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借险企销售人员之名向客户推荐“财富中国”理财产品。 红线五 制售虚假保险单证 这或许是最恶劣的行径,制作假保险产品。保险作为保障性产品,先付费后服务的消费一改日常消费观。然而,作为一种以诚信为基石的产品,却往往被谎言所利用。 虚假保单,霍乱市场,侵害被保人合法权益,当严惩。这也是监管机构重点打击对象。 案例26 蓉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相关投保人起诉后,经有关部门调查,该机构并未真实存在。 案例27 上海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与某险企合作名义向消费者办理贷款,并收取消费者3000 元保险费投保该公司“金融综合意外险”,并出具盖有公司公章的虚假电子保单。 红线六 以"买商品送保险"名义变相经营保险业务 "买商品送保险"是市场手段,还是违规创新? 传统行业有买有赠,促销手段之一。琳琅满目的商品,叠加各家价格战之下,是生存与市场的争夺。 回到管制性行业,这一打法在保险领域的定义还需要看下面的几个案例。 案例28 北京小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佳和联创科技有限公司,向某大型财险公司采购意外伤害保险赠送其会员。 在后期投诉处理中,该险企查询发现两家公司涉嫌与其他无资质的销售单位合作,另有个别销售渠道通过将意外险产品制卡包装成其他服务产品进行二次销售。 同时,在对外销售时,保单与在险企购买时的不一致。 案例29 北京未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健康服务卡中赠送保险服务,委托部分保险机构销售,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会员卡需到该公司网站激活,公司是否真实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法确认。 案例30 九天极速救援科技有限公司,在救援卡中赠送保险服务。会员卡需到该公司网站激活,公司是否真实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法确认。 案例31 青海时代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宣传广告打着“买我们的产品,送等额保险!”口号吸引消费者,属于以"买百货送保险"名义变相经营保险业务。 优汇保,以宣传“买多少商品送多少车险”吸引客户;阳光仁保、嘉士缘宣传“买商品送等额保险,买保险送等额商品”。 红线七 以"会员卡送保险"名义变相经营保险业务 这与"买商品送保险"似乎如出一辙,所不同者在于形式有所变化,具象为“会员卡”。 办会员享优惠亦是传统销售领域常用手法。 问题依旧,非持牌机构是否可卖保险,或者赠送保险?看以下案例。 案例32 福建九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1卡管家”为代还信用卡公司打着某大型财险公司名号进行资金担保。 案例33 延保救援集团公司、重庆乐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为投保专门注册成立公司,获取公司的保险方案,并私自在网上公示;向民众销售各种金额的非保险类激活卡(比如救援卡),引导消费者成为延保公司非全日制员工,并将激活卡向他人销售。 案例34 北京顺捷安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卡名“安行无忧”,卡售价35元,顺捷安对买卡客户赠送某险企的航空意外险。 案例35 广州一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商务产品名称“一航出行无忧卡”、“ 一航商旅无忧卡”、“一航商旅无忧卡B款”等,其向购卡客户赠送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或交通工具意外险。 红线八 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 机构的设立需要审批,就如进入一个地区需要门票一样。 保险中介市场,作为进入保险领域的快通道,被各路资本所关注。但依照监管规定审核通过的中介机构才可经营保险业务,其中涉及属地监管规则。即某地保监局准许后,才可至当地省市展业。未获批者,皆为非法。 案例36 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碑林营业部,未在陕西局报备,但与纵生国际西安分公司合作开展业务。 红线九 以"互助计划"形式违规经营保险业务 无论是盛行的大病众筹,亦或用户量颇大的互助平台,皆与保险一线之隔。联想这类平台早年直接以“保险”之名获客,如今依旧有意为之的“保障”与“保险”的擦边球行止,高效的获客手法背后,遍布监管、行业之担忧。 近10家较为知名的大病众筹平台,有多家完成融资。活跃于朋友圈的轻松筹、水滴筹、慈善筹等更是吸引了无数的目光。 导流、免费的“互联网”铁律、“慈善、公益”之名,加上千万甚至过亿的推广运营费用,看似“免费”的策略下,轻松圈下巨量用户数据。 然众筹、互助与保险傻傻分不清楚时,几元、十几元众筹、互助金或许对普通消费者无关痛痒,但他背后是对一个行业的信任度。 案例37 丰依健康养老管理集团,涉嫌以缴费养老、会员资助、养老金定期返还、重大疾病资助等形式非法经营养老保险,并且存在一定的非法集资风险。 红线十 其他被点名的几个案例 除上述九条监管红线外,另有多种情形也属于非法商业保险活动。 如未经保险公司许可,用其产品信息;买保险送商品优惠券;“狸猫换太子”,偷换所销售的保险产品等。 案例38 郑州易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险岛、上海保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保网”、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据有关保监局排查,上述网站平台在未经保险公司许可、未与公司建立任何合作关系的前提下,擅自展示、宣传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及公司信息。 案例39 北京爱义行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某险企合作,为消费者提供买保险送商品优惠券或现金优惠的行为。 案例40 小帮投资官方客服、保二爷等微信公众号,涉嫌违规销售保险产品,并通过第三方平台引流,或销售一些与第三方保险中介平台介绍不一致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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