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假新闻,消费的是政府公信力 近日,一篇名为《小偷偷电瓶车身亡车主要不要赔偿》的文章在微博上迅速传播,引发网友关注。此文章称,在武汉,有“小偷”盗窃某刘先生停放在小区楼下充电的电瓶车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这位刘先生索赔20万赔偿金。后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车主最终赔偿“小偷家属”5万元精神损失费。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网友们都认为该法院在“和稀泥”。而就在此篇文章发布的当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澄清道,近年来本院没有受理过媒体所报道、评述的相关案件或类似案件。目前,报道该“案件”的首发媒体已自行删除了相关文章。(人民法院报) 新闻,是在以事实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当下流量为王的时代,很多人为了博取众人的眼球,毅然铤而走险,制造假新闻,虽然获得了“流量”,但是制造了社会恐慌,消费了社会公信力,给社会制造麻烦,“假新闻”的负面影响之大,难以想象。但是笔者认为,自媒体都不是法外之地,何况“官宣”? 近年来,“官宣”假新闻层出不穷,以中央某大媒体为例,2011年达芬奇家中案中案疑云,2012年连篇累牍报道BBC公信力危机,“纸馅包子事件”等,都为政府公信力减分。笔者认为,重塑公信力比重塑信任更难,“官宣”要以事实说话,客观公正的履行媒体监督职能,同时还要接受民众舆论监考验。不要一味的追求关注度、“流量”,而枉顾事实真相,这就丧失了“官宣”初衷和权威性,给公众误导,最终丧失官方公信力。 “官宣”公信力本就薄弱。有数据显示,随着自媒体的发展,中国年轻人微博信息的信任度超过了新闻联播,对人民日报公信力调查报告显示,人民日报的公信力逐年下降,由人民网在新浪微博发起的微调查“遇到你更相信的哪种媒体”中,75.1%的人选择更相信网络媒体。这就说明,我们的官媒在网络媒体的冲击下,公信力是每况愈下,那“官宣”就更不能够出现虚假报道,一定要严格审核把关,报道的内容一定要实事求是。 这几年,因为一些部门的“习惯性隐瞒”“习惯性推拖”等,群众中也产生了“习惯性怀疑”,什么都要质疑,尤其是对我们官员的回应更是怀疑。究其根本,人民群众的“习惯性”,其实是被我们一些官员的失信“培养”出来的。笔者认为,公信力的打造需要漫长的时间,而公信力的丧失却往往在瞬间,要在公开透明中下功夫,真正树立起公开、透明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并强化新闻审核,压实“第一责任人”,确保政府的“喉舌”讲话算数、“一口唾沫一个钉”,让“官媒”事实求实,“官谣”不再和政府“相伴”。 (作者:曹仕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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