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4日,上海浦东发生一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事件。乘客梁某某因未及时下车导致坐过站,与公交车司机争吵要求下车未果后,强行拽拉方向盘,致使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撞击同向行驶的电力公司工程车。梁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于去年12月13日被浦东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新民晚报 》报道,目前外省市人员申请上海户口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劳动部门,如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人才落户等,另一种是通过公安部门,如结婚、随迁等。但无论哪种途径,只要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就一票否决。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金检察官介绍:被告人梁某坐公交车的时候,因为自身原因错过了下车的时机,这个时候公交车的车门已经关闭了,她要求司机再次打开车门,这时候司机给她打开了车门。但是第一次打开的时候,梁某觉得公交车司机言语不当,所以她没下车,双方发生争执,在这个过程当中,司机第二次打开了车门,这一段打开车门的时间大概有十几秒钟,如果梁某要下车的话是完全可以下车的,但是她一直觉得司机言语中对她有不当的行为,所以她还是没有下车,然后双方发生了争执。 检察官表示:“提审犯罪嫌疑人梁某的时候,她供述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情况,她再过几个月就可以在上海落户。但是因为现在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她这个落户肯定已经取消了。梁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的后果,但是她还是置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于不顾,实施了拉拽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她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经触犯了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今年一月发布了指导意见,对于此类危害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性质认定,并且要求对此类行为从严依法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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