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信托 >> 信托案例 >> 正文

外贸信托个贷争议案的背后,信托消费金融业务,将何去何从?

2020/8/11 14:06:32  文章来源:资管裕道人  作者:佚名
文章简介:外贸信托已经做出了回应,从事实依据上来看,外贸信托并没有存在非法放贷和套路贷的现象。.从法院判决书来看,法院对信托消费金融业务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信托需要提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金融许可证。

  早在前几年,彼时的消费金融在国内发展地如火如荼,吸引了各路资本的进入。而信托公司为了加快自身转型升级的步伐,也纷纷布局涉足到这一市场当中。

  后疫情时代下,随着内外部环境进行的复杂化加剧,资管行业也正在经受前所未有的考验。虽然《资管新规》延期消息实锤,但是大方向和趋势不会改变。

  而信托公司进军消费金融,本身也面临着局势变化和监管的加强。从各家信托公司的动态来看,有些信托公司因为不良率的上升而主动缩减规模,有些则默默切换了赛道。还有信托公司则是更进一步,成立了自己的消费金融公司。如中信消费金融公司,就是国内第一家“信托系”的消费金融公司。

  信托消费金融业务中,比较有代表性如云南信托,五矿信托,西藏信托,中信信托和外贸信托等信托公司。而且在这些信托公司当中,外贸信托是有着“消金信托一哥”的美称。而正是这个“一哥”,近日却身陷“非法放贷”和“套路贷”的漩涡当中,从而引发了行业的热烈讨论。

  外贸信托此次舆论漩涡究竟是怎么回事?信托公司与消费金融联姻,未来又将何去何从?

  一.外贸信托的麻烦

  涉嫌“违规放贷”和“套路贷”的外贸信托,其实是被误解了。

  从裁判文书网可以看到,外贸信托近一段时间以来可谓是纠纷不断。而涉及到的领域就是消费金融。对于一家公司而言,正常的纠纷在所难免;而外贸信托之所以深陷舆论漩涡,是由于其在一场官司当中被法院判定为“违规放贷”。

  案件回顾

  2017年一借款人向外贸信托借款,之后未按时偿还导致违约。于是外贸信托向当地仲裁委提起仲裁,裁委于2018年5月2日作出裁决,裁决借款人还款。但是裁决生效后,借款人并未执行裁决进行还款,于是外贸信托向中山中院申请执行。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外贸信托自2018年仅在中山当地就有多达142起纠纷案件,且面向不同的借款对象。因此中山中院要求外贸信托提供相关许可证明,证明其能够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而外贸信托未能提供相应证明。因此法院对于其相关业务依法不予支持并驳回了规定,这也是外贸信托被认定为“违规放贷”的由来。

  无独有偶,在另一个案件中,外贸信托被认为涉嫌“套路贷”。

  正是这两类案件,将外贸信托推向了风口浪尖。作为消金信托一哥的外贸信托,央企绝对控股,可谓是“根红苗正”。其一举一动,不仅关乎的是外贸信托自身,而且也在相当程度上对信托与消费金融的联姻产生影响。

  面对质疑,外贸信托在公开声明中回应称:“我司于1987年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获得金融许可证,获准包括“贷款”等在内的经营权限。多年来,我司开展包括个人贷款业务在内的各类贷款业务,均是在监管部门的直接监管及指导下依法合规开展,不存在未经许可、非法放贷的情况。”

  后来记者从外贸信托获悉:“公安机关审查后未予立案”。义正词严的背后,是法院对于信托消费金融业务理解上的偏差。

  二.事实究竟如何?

  外贸信托已经做出了回应,从事实依据上来看,外贸信托并没有存在非法放贷和套路贷的现象。

  谣言止于智者,不信谣不传谣。

助贷模式

  其实事实很清楚,上述两个人的信托贷款属于“助贷模式”,由外贸信托直接对接C端个人客户。一般的操作模式,由第三方机构向外贸信托推荐合格借款人,信托公司通过设立集合信托计划,直接与个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这里的三方一般做房抵贷或者是信用贷的公司,通过自己的渠道向信托公司转介需求。信托公司作为资金方和放贷通道,三方一般还提供支付监控、债务催收等贷后服务。即为外贸信托放贷作了变相“兜底”,并且主要承担了后续的催收和债权处置。

  但实际上由于三方在推介客户的过程中,考虑到自身利益,往往会对资质差的客户进行适度的包装,进而收取高额的服务费,这都是行业公开的秘密。在后来的催收和债券处置工作中,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留给信托公司的,就是一堆诉讼纠纷。

鉴于上述模式存在的诸多风险,外贸信托一直在规范和改进的路上。

  争议的背后

  针对此事,一位信托行业资深人士曾表示:执行裁定可能意味着当地法院并不认可信托公司向个人放贷的资质,也体现了法院对于金融市场一些创新业务的不了解。.

  从法院判决书来看,法院对信托消费金融业务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信托需要提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金融许可证。其实在法律条文上,这个(要求)并不妥当。法律所采用的条文是适用于传统信托业务的要求,用于界定消费金融业务。

  如果知悉没有相关法条明确对此进行规范、但又希望通过该判例来创设新的理念、引导新的判决思路,那就有过度界定或者过度自由裁量的嫌疑。

  专业人士指出,法院的裁定似乎表明贷款资质有向特定和不特定主体两种分类。但是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没有明确规定这种区分,而且外贸信托本身经营贷款的资质,并不适用于《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因此法院的这个裁定依据不足,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三.信托与消费金融,争议一直存在

  关于信托公司与消费金融,一直存在争议和思考。

  一方观点认为,消费金融业务可以作为信托公司涉足的领域之一,但是考虑到当前的形势和资金信托的规定之下,它不会成为信托公司转型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信托今后发力的重点,依然是银保监会在年初定调的服务信托,财富管理信托,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

  无论从资源禀赋还是业务特征来看,信托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并没有特别的优势。既没有先发优势,也没有行业的独特优势,这是信托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短板。尤其是信托公司业务渠道和分支机构的限制,导致其难以开展这种针对个人的小额信贷。展业也好,贷后也罢,都存在很大的困难和风险。

  考虑到信托的高成本属性,叠加消费金融展业中发生的各种成本来看,信托消费金融选择的区间至少是超过18%以上才可能有利可图,但是这其中的风险不可谓不高。毕竟18%借贷成本的群体,其风险可想而知。尤其是在此次疫情之后,消费金融公司的不良出现了大幅度上升,而信托消费金融业务自然也受到冲击。

  从目前很多已经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向来看,大都是偏通道型或者资金端供应商等,比较典型的有五矿青霞系列,还有外卖信托均采取了和蚂蚁借呗的合作。

  他山之石

  另一方观点则认为,不应对信托消费金融业务一边倒的否定,如果正规军不进入和占领这个市场,那么市场将会被P2P、民间借贷甚至其他资本占领,届时将更加乱象四起。

  目前几家信托系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就是对上述观点的一个最好注解。除了前文所说的首家信托系消费金融公司以外,目前了解到的是渤海信托参股了中邮消费金融,而西藏信托也有组建消费金融公司的意向。

  其实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设立专业子公司从事消费金融业务,是一个比较好的模式选择。一方面能够使业务更加专业化、特色化和高效化,另一方面也能和信托公司的主业实现一个风险隔离,有利于将业务做专做精做强。

  学者建言

  此前的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上,由前央行官员吴晓灵牵头的《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的报告》中,也对信托从事消费金融提供相关建议,认为应由相应监管机构对信托公司进行资格审核,按照具体业务模式进行差异化牌照规范。

  比如单一信托的消费金融业务,信托牌照就足够了;而集合资金的业务,如果不是直接针对客户发放贷款,还需要领取私募投行牌照;如果是直接面对开户的消费金融业务,那么则需要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由独立法人经营。后者本质上,是吸收资金并发放贷款的行为。

  写在最后

  从目前的迹象来看,信托消费金融业务的热度有所消退。

  从68家信托公司的最新年报的关键词可以看到,除了外贸、西藏等少数公司中提到消费金融以外,其他公司表示沉默。

  关于信托消费金融业务,争议会一直持续下去。实践也会一直进行中。现如今P2P平台所剩无几,但是腾挪出来的市场还在,需求还在。

  如果不由金融正规军去弥补,那么又将是另一个故事。

分享到: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话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全站精选
    [新闻]  深圳成全球5G第一城 5G独立组网全覆盖中
     深圳成全国首个5G全覆盖城市 下一个5G全
    [银行]  银行定期存款利率2020最新 江阴农商银行
     未来不良贷款上升压力较大 抵御风险的堤
    [股票]  a股t+0什么时候实施?蓝筹股试点风险可控
     今日股市行情 每日股市复盘
    [基金]  8月基金走势分析预测 A股“七上八下”基
     私募基金收益排行榜:一年期、三年期和
    [保险]  给孩子买保险有必要吗,购买的技巧有哪
     大病医疗包括哪些病,大病医疗的免责范
    [期货]  本周五油价调整大概率迎来上涨 4天油价
     国内油价已突破上调红线 周五油价调整恐
    [股评]  明日大盘走势分析预测 四大利好共振A股
     明日股市行情大盘走势预测 “复苏牛”三
    [港股]  正荣服务(06958)上市“满月”表现抢眼 
     安踏市值突破2200亿 创历史新高
    [美股]  美股行情走势最新 盘前三大指数震荡上涨
     Facebook抨击“苹果税” 苹果发言人没有
    [外汇]  2020年8月17日今日韩元兑人民币汇率实时
     2020年8月17日今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实时
    [债券]  央行在港发行央票300亿元央票 中标利率
     新星转债申购价值分析 新星转债(754978
    [黄金]  黄金价格剧烈震荡后走势会如何?巴菲特
     黄金近期上演高台跳水 黄金价格后市将何
    [理财]  巴菲特指标如何计算?巴菲特指标的计算
     2020养老金有大动作 新一轮上涨就要开始
    [信托]  信托频频“踩雷”上市公司
     跌破8% 集合信托收益或继续下跌
    [房产]  56平米住房售2万 如此“低价房”由来真
     辽宁阜新56平米住房仅售2万 住房为何“
    [汽车]  比亚迪新款唐家族上市 售价16.58-31.48
     特斯拉拒向拼多多团购车主交付车辆:不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27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声明:我们不做任何形式的代客理财及投资指导,凡是以第一金融网名义做股票推荐的行为均属违法!

    广告商的言论与行为均与第一金融网无关!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合作邮箱:fengyueyoubian@sina.com 合作电话:1867883995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