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有关某银行因将3.2万客户的个人信用信息,违规提供给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消息在业界掀起了轩然大波,有关金融机构泄漏客户资料的事件此前也发生过不少,但却屡禁不止,业内人士认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个人信息被泄露属于违法行为,但受害者想要举证维权却并不容易。 事件回放:江苏银行深陷“信用门”被通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的“上海银发【2012】172号”文件通报,这家银行上海金桥支行在今年2月—4月期间,凭借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宜信公司”)提供的授权查询书,在未与客户发生业务关系的情况下,查询了3.2万余人个人信用报告,并将部分查询结果提供给宜信公司,影响涉及全国多个地区。 据了解,在这一事件中,3.2万份银行客户的住宅、电话等个人隐私都被透露给了第三方机构宜信,甚至还有相关报道称,一位曾经在宜信工作的客户经理称“这些客户的号码都是从银行或者其他机构花钱买来的”。 央行上海分行经过调查认为,该银行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二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该行对违规查询使用个人信用报告的行为进行整改,并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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