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滕州支行成功依法收回一笔个人助业贷款56万元。该笔贷款是2013年1月22日发放的个人个人助业贷款,期限3年,担保方式房产抵押担保,后期借款人因经营不善形成巨额债务,致使公司倒闭,为躲债外逃失踪。该笔贷款逾期后,该行积极采取措施对借款人进行追索,多次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均未取得实际效果。2013年11月,该行向滕州市法院提起诉讼,并对抵押房产进行查封。法院判决生效后,该行依法申请对借款人的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于三次公告拍卖无人竞买形成流拍。针对此况,该行申请法院主持变卖程序,经过与案件相关的多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斡旋,经历两年多复杂的执行过程,最终成功将被告唯一住房处置完毕,实现本息回收五十六万元整,维护了该行的合法权益。也为下一步处置抵押一套房产积累了成功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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