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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改委澄清:农民自住房不能上市交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8 8:29:35

  昨天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发改委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改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有条件地允许已转让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

  “这完全是媒体断章取义,引起了市民的误解。”昨天下午,北京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有关负责人对早报记者说,农村宅基地不能流转的现状没有改变。

  北京市发改委澄清

  早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该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中可以看到,分类做好绿隔地区的拆迁工作,妥善解决农民住房建设中的问题,是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

  意见中“政策措施”的最后一条表示,有条件地允许已转让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该意见称,“区政府要组织以乡镇、村为单位,对剩余农民自住房的数量进行认真核对。在旧村已完成拆迁、农民已完成安置、绿化已基本实现的情况下,如确实还存有剩余的农民自住房,经核定并明确销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允许已转让给开发企业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

  北京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的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意见里这些话都是针对“绿化隔离地区建设”而言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并不是指一般人所理解的农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而是特指在绿化地“拆迁房”的基础上建起来的“上楼”房。由于有农民直接领取了拆迁款,而并不搬进这个“上楼”房,所以会有空余的“上楼”房,而这个房是允许上市交易的,但即使是上市交易,也有3项要求必须符合:旧村已经拆迁;农民已经搬迁;绿化已经完成。

  他说,这个文件并没有改变目前农村宅基地不能流转的现状。

  “画家村案”还未解决

  昨天上午,北京通州宋庄画家李玉兰的一位朋友看了媒体“有条件地允许已转让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的报道,给她发了条“喜讯”,如今还在案子漩涡中的李玉兰收到后非常高兴。不过,这个“喜讯”事实上并不是那么令人欢喜。

  “画家村的案子并没有因为这个文件而解决,解决方案还没有出来,目前还在研究之中。”北京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昨日了解到,李玉兰并没有如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的那样“90天内腾退房屋”,依然住在这个她在2002年出钱4.5万元的价格买来的四合院里。李玉兰昨天对早报记者说:“他们(指原房主马海涛夫妇)是可以向我要房的。” 但李玉兰同时也表示,原房主马海涛夫妇一直没有来。

  与此同时,李玉兰状告马海涛的索赔案一直没有结果。3月3日,这一索赔案件在北京通州区宋庄法庭开庭审理。时过3个半月后的昨天,李玉兰还没有收到判决通知。“有消息说,要等到奥运之后。”李玉兰心平气和地说。

  ◇相关链接

  “画家村案”

  2002年,李玉兰花4.5万元在画家村宋庄买下一个四合院。事隔5年后,被原房主马海涛告上法庭,被要求交还房子。2007年7月,北京通州法院判决李玉兰败诉。2007年12月17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李玉兰必须在90天内腾房。但二中院同时认定,画家可另行主张赔偿。今年1月3日,李玉兰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马海涛赔偿经济补偿金共计48万元。3月3日,这一索赔案件在北京通州区宋庄法庭开庭审理。

关键词

:玉兰 北京市 农民 住房 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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