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管部门出新规:售楼现场须公示预售方案
2010-10-15 9:01:09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今后买房,可以先了解一下所售房源的公共车位有多少个,用了哪些节能产品……近日,南京市住建委下发新修改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要求开发企业必须在领取预售许可证之前进行填报,并在售楼处公示。
此次修订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要求开发商提供10项楼盘信息,分别为项目基本情况、分期开发建设情况、本期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预售资金监管情况、本期拟销售商品房价格(毛坯房)、权利瑕疵说明、相关承诺、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南京市住建委商品房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这10项信息能够让买房人全方位了解楼盘的信息,避免开发商向买房人隐藏楼盘不利因素,让买房者明明白白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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