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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9 8:36:16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基金公告
核心提示: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西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华西证券将自2012年1月9日起代理销售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华西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华西证券将自2012年1月9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202103)、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160119,后端代码:160120)、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前端代码:202017,后端代码:202018)、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02019,后端代码:202020)、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160121,后端代码:160122)、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02023,后端代码:202024)、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代码:160123,C类代码:160124)、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2212)和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前端代码:160125,后端代码:160126)。

从2012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西证券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其代销的南方多利A、南方500、南方深成、南方策略、南方金砖、南方成长、南方50债A、南方50债C和南方中国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同时可办理南方保本基金的开户业务,并在南方保本基金指定的开放日和开放时间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南方保本基金的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南方保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有关到期操作公告。

从2012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西证券办理其代销的南方多利A、南方500、南方深成、南方策略、南方小康、南方广利A、南方广利B、南方广利C、南方金砖、南方成长、南方50债A、南方50债C、南方380和南方中国基金的定投业务。目前,华西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时规定的每月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华西证券的相关规定。

同时,可通过华西证券办理其代销的南方稳健、南方宝元、南方现金A、南方现金B、南方多利A、南方多利C、南稳贰号、南方绩优、南方成份、南方全球、南方隆元、南方盛元、南方价值、南方300、南方深成、南方策略、南方小康、南方广利A、南方广利C、南方成长和南方380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西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818

华西证券网址:www.hx168.com.cn

或咨询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德邦

证券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德邦证券将自2012年1月9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前端代码:202017,后端代码:202018)。

从2012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德邦证券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其代销的南方深成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目前,德邦证券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规定的每月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300元),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德邦证券的相关规定。

从2012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德邦证券办理其代销的南方深成基金与南方稳健、南稳贰号、南方宝元、南方现金A、南方现金B、南方多利A、南方多利C、南方绩优、南方成份、南方隆元、南方盛元、南方价值、南方300、南方策略、南方小康、南方广利A、南方广利C、南方成长和南方380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同时,南方深成基金参与德邦证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德邦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128

德邦证券网址:www.tebon.com.cn

或咨询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2012年1月

到期份额的到期操作及开放申购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1年12月9日发布了《南方避险增值基金2012年1月到期份额的到期操作及开放申购的公告》,并于2011年12月26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2011年12月30日发布了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南方避险增值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南方避险”)从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9日进行2012年1月到期份额的到期操作,并从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7日开放申购。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现对本基金本次到期操作和开放申购提示如下:

一、2012年1月到期份额的到期操作

1、2012年1月到期份额的界定

2012年1月到期份额是指2012年1月避险周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即2009年1月9日到期自动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份额以及2009年1月9日至1月19日开放申购期间申购的份额。

2、到期操作的形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基金间转换(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是指从本基金转换转出为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包括南方现金增利基金A和南方现金增利基金B);

(3)转入下一避险周期。

3、到期操作的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9日每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本公司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办理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2012年1月10日起恢复日常赎回申请处理方式,即每周一开放赎回,同时停止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

4、到期操作赎回及转换的原则

(1)赎回和基金间转换采取“未知价”原则,即以申请当日收市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赎回或基金间转换申请将按照“到期份额优先”的原则处理。“到期份额优先”原则是指:当申请份额大于到期份额,则优先处理到期份额,再处理未到期份额,对未到期份额收取赎回费或转换费;当申请份额小于到期份额,则全部视同为到期份额。

5、到期操作的费用

到期操作期间,对于到期的份额,无论采取何种到期操作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无需支付交易费用。即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需要支付赎回费用、转换费用以及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申购费用。对于未到期的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者选择基金间转换,需支付赎回费或转换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确定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是否到期,可拨打本公司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进行查询。

6、到期操作期间未选择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默认自动转入下一避险周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须提交申请,其持有的到期份额将于2012年1月9日自动转入下一避险周期,转入下一避险周期金额以2012年1月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对于冻结账户,也将自动转入下一避险周期。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下一避险周期到期前赎回将按本基金相关规定收取赎回费。

7、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基金代码是202202。

8、本基金本次开通基金转换(南方避险转换转出为南方现金增利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2012年1月到期份额的避险条款

1、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基金间转换还是转入下一避险周期都适用避险条款。

2、若投资者选择赎回,而可赎回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将按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支付给投资者。

3、若投资者选择基金间转换,而可赎回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将以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作为转出金额。

4、若投资者选择转入下一避险周期,而可赎回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将以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作为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金额。

三、本次开放申购的相关规定

1、本基金本次开放申购的基金代码是202202。

2、申购的开放日和时间

本基金于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7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开放申购业务。2012年1月18日起结束本次申购业务。

3、申购的原则

(1)本基金申购采用“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份额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人在T+1 日对T日的申购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 日(含该日)后在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的成交情况。

4、申购的费用

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0万1.0%
M≥1000万1000元

5、本次开放申购的规模控制

本次开放申购期间,本基金的份额总规模上限为50亿份,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总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本次开放申购期间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申购截止时间后,本基金份额总规模超过50亿份,本公司将结束本次申购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本次开放申购期间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份额总规模不超过50亿份(含50亿份),则所有的申购申请予以确认。若本次开放申购期间本基金的份额总规模超过50亿份,则本次开放申购期间的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在本次开放申购期间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比例确认后的有效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有效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本次到期自动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比例确认”,全部于2012年1月9日自动转入下一避险周期。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本基金将在规模控制50亿份的原则下,根据开放申购日(T日)基金现有份额规模、当日赎回和转换转出份额以及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来确定申购确认比例,并在T+2日将比例确认的结果予以公告。

6、本基金开放申购的销售机构名单见附件。

四、转入下一避险周期资金及本次开放申购资金的避险和担保

1、本基金为转入下一避险周期资金及本次开放申购资金提供避险条款。避险周期为三年,避险周期到期日为2015年1月9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避险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避险条款

转入下一避险周期份额及本次开放申购份额在下一避险周期内持有到期的均可以享受如下避险条款:

(1)如可赎回金额高于或等于其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赎回金额支付给投资者。

(2)如可赎回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支付给投资者,并由担保人提供担保。

持有本基金份额避险周期未到期的,赎回部分不适用避险条款。

本条所称“持有到期”是指:持有本基金份额至避险周期到期日。

本条所称“投资金额”是指:基金持有人的投资金额。转入下一避险周期持有人的投资金额为转入下一避险周期日的转入金额;本次开放申购的持有人的投资金额包括净申购金额及申购费用。

本条所称“可赎回金额”是指:根据基金避险周期到期日基金单位累计净值(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加上本避险周期内单位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额)计算的赎回确认金额。

3、担保

本基金由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可赎回金额低于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担保期限自基金避险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

4、到期操作

避险周期到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采取赎回、基金间转换或再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方式。

在避险周期到期前一个月,基金管理人还将公告最终的规则。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到期操作和开放申购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其他未说明的事项遵循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和开放申购的安排做适当调整。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一: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担保函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担保函

本担保函由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一号东方广场W2座7层。

本担保函为南方避险增值基金(以下简称南方避险或本基金、基金)2012年1月避险周期到期进入下一避险周期的持有人及2012年1月开放申购期申购本基金的持有人的利益而订立,在符合本担保函的规定下,该持有人可有效地享有本担保函的利益。

在《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合同》中,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持有人约定了回避本金损失风险的避险条款,为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本担保人愿就基金管理人对该避险条款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的范围

担保对象:2012年1月避险周期到期转入下一避险周期及2012年1月开放申购期申购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

担保范围:按基金避险周期到期日的基金单位累计净值(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加上本避险周期内单位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额,下同)计算的可赎回金额低于基金持有人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

保本金额:基金持有人的投资金额。转入下一避险周期持有人的投资金额为转入下一避险周期日的转入金额;2012年1月开放申购期申购的持有人的投资金额包括净申购金额及申购费用。

基金持有人在避险周期到期日选择基金间转换或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同样适用本担保。但基金持有人在避险周期到期前赎回的部分不在担保范围之内。

二、担保期限

基金避险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

三、担保的方式

在担保期间,本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担保责任的履行

在避险周期到期时,如果按到期日基金单位累计净值计算的可赎回金额低于基金投资人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不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向基金投资人支付不低于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后的赎回款项,基金投资人有权就差额部分向本担保人追偿,本担保人应及时履行担保责任,向基金投资人清偿。

五、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1、在避险周期到期日按到期日基金单位累计净值计算的可赎回金额不低于基金持有人投资金额的;

2、基金持有人在避险周期到期前赎回的基金份额部分;

3、在避险周期内,基金终止的;

4、在避险周期内,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但本担保人书面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除外;

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避险条款的。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担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争议时,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担保人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根据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担保人: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1.本次开通南方避险转换为南方现金增利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本次开放申购的销售机构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注意防范冒用南方基金名义进行的非法证券活动的提示

近期,本公司发现市场上有不法分子冒用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情况,本公司为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1、本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从未面向公众开展代理个股买卖和股票投资咨询业务,也从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上述活动;

2、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或http://www.southernfund.com),其中上市基金还包括相应的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3、本公司办公地址为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22、31-33层整层,全国统一客服电话为400-889-8899,本公司客服电子邮箱为service@nffund.com或service@southernfund.com;

4、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警惕和识别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特此提示。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9日

    

    

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高增长股票(LOF)
基金主代码160106
前端交易代码160106
后端交易代码16010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7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221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569,322,748.4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1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2年1月12日
除息日2012年1月13日(场内)2012年1月12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1月16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2年1月1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2年1月13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2年1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2年1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1月12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9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在华夏银行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1月9日起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的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从2012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夏银行办理其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如下: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02001)、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02002)、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代码:202101)、南方现金增利基金(A级代码:202301,B级代码:202302)、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202103,C类代码:202102)、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02003)、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02005)、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02007)、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02009)、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02011)、南方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02015)、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前端代码:202017)、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02019)、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前端代码:202021)、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202105, C类代码:202107)、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02023)和南方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前端代码:202025)。

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或者咨询: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网址: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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