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过高的赎回费 第一种情况:连续月定投超过2年,是不是就没有赎回费了? 一般来说,基金持有超过2-3年就不收取赎回费,具体以基金合同上的规定为准,但是定投本质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分批买入,所以如果是定投2年的并不等于所有份额都持有2年,卖出时也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计算赎回费。 在定投赎回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方面,尤其是最后一期定投的基金份额如果持有时间少于7天的话,那就会被收取1.5%的惩罚性赎回费。 第二种情况:我的基金办理了转托管,赎回时的持有时间怎么算? 这里出现了一个新名词,转托管,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就是将持有的基金从A销售机构转到B销售机构。这里先给出答案,基金办理转托管之后并不影响持有时间,赎回时仍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 其实这也很简单,按照我们所说的先进先出原则,从A银行转托管到B银行的10000份持有时间仍然是2年,那就不收取赎回费,而B银行5天前买入的份额赎回10000份会收取1.5%的惩罚性赎回费,也就是150元(备注,统一按照净值为1元)。 总结一下就是,无论经过多少次转托管,在卖出时都只认这笔份额最初买入的时间,而不是转托管的时间。 第三种情况:基金分红的部分还要收取赎回费? 关于分红这部分的介绍,就要分别来看待了,场外基金分红分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现金分红的部分是直接将分红的钱划拨到客户的银行存款中,一般不收取赎回费;而红利再投资则是将分红的钱直接购买这款基金产品,那这部分新申购的份额如果持有时间不足2年,通常就会根据具体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 所以建议在基金有分红前,如果需要赎回,最好将赎回方式修改为现金分红。否则的话,根据相关规定,红利再投资购买的部分份额持有时间不满7天也会收取1.5%的赎回费。 上一页12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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