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海大病保险细则率先亮相 暂有两种操作模式
2012-11-13 9:07:39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佚名
关键词:耐多药肺结核 保险资金 保险保障 保险工作 核心提示:虽然大病保险承办险企的准入标准和示范条款暂时还没有正式对外公布,但这并没有影响到各地推进大病保险工作的进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类似山东版按照病种来报销的模式可能是一种过渡模式,其最终会向按费用报销过渡。
出现两种大病保险保障模式
虽然大病保险承办险企的准入标准和示范条款暂时还没有正式对外公布,但这并没有影响到各地推进大病保险工作的进程。
从目前山东、青海公布的情况来看,基本上出现了两种保障模式,即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模式和按病种进行报销的模式,这与保监会此前的大病保险示范条款A、B款的思路完全吻合。
以“山东版”的大病保险为例,其主要是针对山东省的新农合,在新农合的基础上建立“二次补偿”机制。据了解,山东省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15元,对国家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上年度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其补偿比例不低于50%,个人最高补偿限额20万元。
据悉,山东省确定的这20种疾病具体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青海版”大病保险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参合人员为保障对象,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转,筹集标准为年人均50元,个人不需要再缴费。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5000元以上时,统一纳入到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畴,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全额报销。按照“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方式,将使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80%,民政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90%。
据悉,广西也将选择按费用的操作模式,据上述广西的相关人士透露,“广西版”的大病保险也将会选择按费用的模式,其将覆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对像,而且也会设定起付线标准。比如新农合的起付线5000元、7000起,而城乡居民医保10000元、12000元起等,但具体的起付线标准需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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