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二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相关工作情况。 二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9787件,比一季度增加49.4%。其中,最高检填报275件,省级检察院填报1455件,市级检察院填报11964件,基层检察院填报46093件,分别占比0.5%、2.4%、20%和77.1%。 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介绍了数字背后的记录报告特点。 首先是记录报告内容绝大多数是对检察办案等情况的过问了解以及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督促,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较少。从总体情况看,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督促依法公正办案55631件,占比93%;反映干预插手检察办案1936件,占比3.3%;在非工作时间、非办公地点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2220件,占比3.7%。 另外,记录报告数量逐步进入常态。随着全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不断深入,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取得明显成效,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顽疾得到有效遏制,此类记录报告数量会随之逐步下降。全国检察机关4月记录报告26820件,5月记录报告18475件,6月记录报告14492件。 并且,记录报告对象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部。从被记录报告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检察人员8403人,占比14.1%;非检察机关人员51384人,占比85.9%,各级检察机关已建立形成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机关进一步形成共识。 对于下一步工作,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始终坚持“逢过问必记录”,在关上打探案情、说情干预“后门”的同时,充分打开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的“前门”,持续推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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