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若小女孩出现意外 粗心妈妈或担刑责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杨律师认为,民警砸窗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目的是为了使他人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所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损害较小合法权益的一种行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紧急避险发生的损害,应该由加害人(引起危险的人)来承担民事责任,而引起危险的人,恰好是这个小女孩的母亲,赔偿责任应由她自己承担。 另外,按刑法相关规定,这位母亲作为小女孩监护人,应该对小女孩的人身财产安全尽到监护责任,若是由于该母亲的疏忽,导致小女孩窒息死亡,其可能还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位粗心妈妈还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网友热评 @帮与派:不砸烂怎么救人,难道你的孩子还不如一扇车窗? @ray-mei:不是亲妈,故意的! @独看清风明月:车子是亲生的,女儿不是! @magic小灰:是不是亲妈?实在没想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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