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结算业务改革,有效压缩现金占用,防范操作风险,提高现金综合运用率,工行吕梁分行高度重视上门收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总行《关于加强上门收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精神,实行集中与分散并存的管理模式,将离石城区13个站点上门收款业务集中至二级分行现金营运中心管理,城区外个36站点的上门收款业务由各县(市)支行管理。从操作环节、对帐环节、监管环节上规范上门收款业务的全过程,防止风险事件的发生。 一、业务操作规范化。针对上门收款业务金额大、币种多、地点分散、路途遥远、情况复杂等特点,精心选配工作人员,制定了《吕梁分行上门收款业务集中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职责,规范验收交接、清点核算、差错处理等环节的操作,特别强化款箱打开、现金清点等重点细节,实施全方位监控管理,不留死角;坚持做到上门收款一笔(箱)一清,收款金额、记账金额、存款凭证与上门收款登记簿进行核对,确保当日收款,当日清点,当日入帐;发现差错,经业务主管复核后通知客户及时弥补,同时记载差错登记簿要得到客户确认。 二、对账管理制度化。充分发挥银企对帐在风险防范上的重要作用,各营业网点及时将上门收款客户信息上报二级分行对帐中心,便于对帐中心进行统一维护,避免出现上门收款遗漏对帐现象的发生;对有上门收款业务的单位,对帐中心每月派人上门与客户进行面对面对帐,除核对余额外,还逐笔勾对发生额,未达帐项及时查找清楚,并由对帐员签章负责,且对帐率达到100%。 三、监督检查职责化。加强上门收款业务监督检查管理,首先从现金营运中心和各级办理上门收款业务的网点定期或不定期对上门收款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在自查中发现问题有效整改。其次,二级分行每年都要组织业务大检查和专项检查,上门收款均列为必查内容,从收款条件、收款协议、收款过程、帐务核对和守押公司交接等细节入手,全面排查,发现隐患落实职责,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一步规范上门收款业务操作,消除风险事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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