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工行宿迁分行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在加大营销力度的同时强化个人小额贷款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经营、管理协同发展。 一、细化准入标准,拓展优质客户。制定细致明确的个人小额贷款借款人准入标准,为业务管理打好基础,准入条件方面包括小额贷款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须在D级(含)以上,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并在该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等等;贷款用途方面,严格规定个人小额贷款用途须为满足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合法的经营活动需要,限于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临时性资金需求等。 二、明确担保方式,保障信贷安全。除信用方式外,对个人小额贷款担保人资格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保证人须为国家机关在职正式公务员、公立学校正式编制教师及其他具有固定高收入等行业的正式员工。贷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下,保证人为国家机关在职正式公务员、邮政、电力、电信、银行、烟草等行业的正式员工,且行政职务为科级(或地市级公司中级)及以上职级的管理人员。采取经营商户联保方式的,由同一市场或商区内彼此熟悉、经营商品种类和规模相近的3-5户商户组成联保小组,彼此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三、严格审查审批,有效防控风险。制定个人小额贷款审查、审批工作要点,包括借款人信用等级是否达到要求,借款人是否具备足够的偿还贷款的能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贷款方式的确定是否合理等等。个人小额贷款的签批工作由有权签批人负责,贷款签批人在审阅审批意见和有关资料后,结合本行经营情况决定贷款是否发放,并签署签批意见,贷款审批人否决的贷款,贷款签批人不得同意发放。 四、加强贷后管理,监控约定用途。对已发放的个人小额贷款加强跟踪与贷后管理,通过借款人贷款账户跟踪贷款发放后的资金流向,监督借款人是否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对于贷款资金用途违规客户,在PCM2003系统中加注“贷款资金用途违规”标识;定期了解借款人信息变化情况;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定期了解保证人的资产、收入等是否发生变化,担保能力是否降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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