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塘支行坚持牢抓两条主线不动摇,即一手抓创新发展,一手抓内控安全,巩固日益不断扩大的经营成果。该行班子成员以国家相关法律和上级行的相关制度为依据,通过讨论决定:层层落实遵纪守法、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优质文明服务等安全责任承包制度。确保全年无刑事案件、无安全事故、无火灾和无经济案件.
一是明确权利。1、加强员工政治思想教育,支行及时组织员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金融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2、建立健全制度,切实落实安防、消防检查制度,完善用电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防抢、防火预案,制定安防、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制度,确保安防、消防设施到位、安全,安排有关人员经常到营业网点、办公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的隐患。同时要认真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抓好整改落实。3、开展全方位安全防范教育,使熟悉本岗位(部门)火灾防范重点,教会员工使用灭火器材,掌握扑灭火灾预案,准确拨打匪警、火警电话,自救逃生要领。
二是规定义务。1、做合格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不参加流氓或恶势力团伙或邪教组织,不参与走私、贩毒、吸毒,不贪污腐化,不行贿受贿,不盗窃、赌博,不聚众打架斗殴和闹事,不做有损于社会公德的事情。2、做合格行员。文明、优质、高效、廉洁服务于客户,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坚持依法合规,不得在业务工作中为自己或本部门谋取不正当的利益。3、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用或拆除停用安防、消防设施。如发生被抢劫或火灾时,必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自救,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被抢劫或火灾事故情况。
三是建立责任风险保证金制度。为确保本支行全年的各项工作安全运行,支行决定采取个人安全责任承包措施,按季考核,年底汇总兑现奖惩。个人交纳500元责任金。被考核人员年度内无任何安全责任问题,则所交纳的责任金全额返还,并实行等额奖励。责任风险保证金由支行综合组收集保管。
四是制定处罚办法。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但未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被上级安全检查通报批评的。营业网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操作规程,不按章办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未锁定拉卷门、通勤门、视频监控机柜门;2、各种安全检查登记簿登记不及时、不规范;3、未按规定执行视频监控“四定”日常管理要求;4、下班未关闭视频监控电源,造成自动开关机;5夜间“ 110” 报警系统未布防或非营业时间未按规定出入营业及办公场所;6、未按规定与押运公司进行封包交接,交接完毕后解款人员离开时不及时确认边门是否落锁;7、不按要求每日早晚对营业场所、ATM机环境(营业前、下班后)进行检查;8违反规定让无关人员进入柜台内;9不重视消防安全,丢失消防器材(灭火器)和其它安防设施;10、未按上级行规定监督各类保安人员履职的。扣罚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一定的风险保证金,若全年处罚金额累计高于责任风险保证金的,则从年度绩效考核奖中扣除。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所交纳的责任金全额扣罚。1、因触犯国家法律被起诉,判刑或被劳动教养或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有关当事人。2、被处理下岗的有关当事人。3挪用本行客户资金的当事人。4损坏、擅自挪用或拆除安防、消防设施的当事人。安全责任承包制度由支行保卫主管负责人具体考核执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