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股票 | 基金 | 保险 | 期货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理财 | 信托 | 房产 | 汽车 | 生活 | 基金数据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银行 >> 央行银监会 >> 正文

银信资产两年内须转入表内 按150%计提拨备

2010-8-11 10:09:12  文章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佚名
关键词:银信资产
核心提示:

银监会近日已下发《关于规范银信合作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银行将之前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中,所有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全部转入表内,并按150%的拨备覆盖率计提拨备。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对存量银信合作的理财业务加强管理,并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和到期兑付安排;同时规定,信托公司的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对于设计为开放式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类、融资类业务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停止接受新的资金申购。

此外,对新增的银信合作业务,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坚持自主管理原则,严格履行项目选择、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后续管理等主要职责,不得开展通道类业务,而且期限不得低于一年。《通知》还特别规定,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不得设计为开放式。

《通知》所涉及的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受让信贷或票据资产、附加回购或回购选择权的投资、股票质押融资等类资产证券化业务。

据了解,今年7月,银监会已口头通知各地银监局及相关信托公司,暂停一切与银行理财业务对接的银信合作业务。

分析人士认为,在暂停银信合作之后,监管部门进一步要求将银信合作理财资产全部转入表内,显示了其对银行通过银信合作转移信贷资产的担心,同时也再次明确了其控信贷总额的决心。而将银信资产计入表内,则有利于加强对银行信贷的统一监管,降低表外业务对银行信贷造成的冲击。

根据统计资料,今年上半年银信理财产品发行量预计在2.9万亿元左右,远远超过去年全年1.78万亿元的总量,增幅达545.44%。

所谓银信合作,主要是由银行作为发起端,通过销售理财产品集合资金后,由银行作为单一委托人将资金信托给信托公司,向目标公司发放贷款。我国现行的银信产品多为信托贷款和信贷资产投资类业务,其实质上是把原本银行的信贷通过信托公司渠道变成理财产品,然后发放给商业银行理财客户。其中,一部分资金流入房地产公司,银信合作亦是房地产公司惯用的融资渠道之一。

另据了解,商业银行表内业务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栏目可以揭示的业务,例如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而表外业务主要以各类中间业务为主,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增加银行收益。


业内人士指出,表外业务是有风险的经营活动,形成银行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其中一部分还有可能转变为银行的实有资产和实有负债,故通常要求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予以揭示。

名词解释:

表内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与表外资产是对称的概念。

表外资产,一般是按公认会计原则容许的会计技巧,企业将旗下一些资产,包括子公司、贷款、衍生工具等置于此项,以降低公司债务与资本比率;表外资产毋须列于资产负债表内,但要在财务报告以注释形式列明。研发投入、组织建设、品牌渠道等都属于表外资产。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10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