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股票 | 基金 | 保险 | 期货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理财 | 信托 | 房产 | 汽车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房产 >> 政策动态 >> 正文

11个城市限购年底到期 中央表态调控基调不变

2011-12-7 10:12:48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关键词:调控政策 调控效果 城市房价 房价过快
核心提示:随着年终临近,已经设定限购期限的城市是否继续延续政策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业内专家表示,考虑到房价反弹的潜在风险以及对房地产泡沫的担忧重新浮现,商品房调控政策放松的门槛相当高。

  随着年终临近,已经设定限购期限的城市是否继续延续政策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业内专家表示,考虑到房价反弹的潜在风险以及对房地产泡沫的担忧重新浮现,商品房调控政策放松的门槛相当高。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目前已经执行限购的46个城市中,通知原文中有截止时间的城市为:福州、厦门、海口、济南、青岛、石家庄、长春、贵阳、南宁、合肥、苏州,11个城市中,除南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外,其他截止时间都为12月31日。

  从各个地区的表态来看,目前,11个限购即将到期城市中还没有一个主动表示将延长限购令。以石家庄为例,据媒体报道,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限购令取消还是延期,取决于国家是否出台进一步调控要求,市政府届时再做相应的决定。

  关于限购令的每一则消息,都在牵动房产界的神经。10月11日,广东佛山发布文件,放宽对四类情况的房屋限购,成为全国首个公开放松限购政策的城市。事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但就在当天晚间,该政策便被紧急叫停。

  此外,据媒体报道,有知情人士透露,11月11日,成都市房管局召集当地多家开发商座谈,并在会上宣布,政府准备仅在房产证登记发放时核查购房人资格。而原来网上签约时对购房人的资格审核,转交由开发商和房产中介执行。上述关于购房资格审查的新政在成都实行了约一周时间,但目前已停止执行。

  限购窗口期来临调控效果初步显现

  今年3月以来,随着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的深入执行,部分区域房价纷纷下探,调控效果初步显现。

  国家统计局本月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月度报告显示,10月全国有近一半城市房价出现环比下降,同比价格涨幅亦继续放缓,为今年以来最低同比涨幅。与9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4个,持平的城市有20个。与9月份相比,10月份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增加了17个。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2%。

  由于地方政府收入较多依仗土地财政,因此这轮地产调控阻力重重。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1月,全国主要35个热点城市的土地出让陷入低谷,流标地块达到了117宗,环比10月份的22宗上涨了432%。流标面积也达到了1580万平米。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北京土地储备中心网站数据显示:11月北京出让26宗地块,总土地出让金为89.7亿,累计11个月来,北京土地出让金已经达到了920.7亿,突破2009年的928亿已成定局,但是预计全年成交总额在1100亿左右,相比2010年创造历史纪录的1642亿依然要低3成左右。

  中央表态未见松口

  紧急叫停限购令放宽,在目前来看,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预期政策放宽的投资者迎头棒喝的效果,虽然佛山、成都紧急叫停了放宽限购令,但是依然需要警惕部分地方政府放松对政策的执行。目前接近年底,各地方政府在执行调控接近一年来,土地财政都受到比较大的影响,部分地方政府都有放宽的潜在需求。调控政策目前来看,依然主要是中央政府严厉执行,地方政府期待放宽的博弈过程中。

  来自调控部门近期的表态显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处于关键时期,要坚持实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成果。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在积极推进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的同时,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充分发挥市场力量,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瑞银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汪涛认为,考虑到房价反弹的潜在风险以及对房地产泡沫的担忧重新浮现,我们认为商品房调控政策放松的门槛相当高。换言之,只有整体房地产建设活动面临明显的崩盘风险、并对经济带来硬着陆威胁的情况下,政府才会显著放宽购房和贷款限制。除非这种情况发生,否则我们认为目前的商品房调控政策基调将基本保持不变,并且政府将继续推动保障房建设。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11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