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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尝试营销员身份双轨制

2012-12-4 9:38:39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崔启斌
核心提示:“借鉴台湾中国人寿采取的双重合约制度,既能解决保险营销员基本保障和归属感问题,又能继续运行高效的激励机制。除了一线业务的利益不能得到保障外,营销员在保险公司享受的福利有限,还要缴纳双重税,这个群体普遍没有归属感。

  营销员体制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记者3日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建信人寿的试点积极意义明显,显见的是,通过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能够明显地提升员工的归属感。但是,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可能只是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营销员体制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就拿建信人寿来说,建信人寿这种双重合约的模式具有试点意义,但是在具体的操作细则上仍需做更深一步的关注和探讨。”一家寿险公司的负责人对早报记者如是说。

  该负责人称,“比如在具体认定上,一小时工作制该如何认定?出去拜访客户算不算入一小时工作制的内容,如何鉴定?另外劳动合同是复杂严格的,如果人员有所变动,后续的操作细则如何实施?这涉及到成本的压力会有多大?”

  此外,该负责人认为还有一个尴尬的问题:五险一金比例如何分担,保障的水平员工是否能够接受?对于收入本就不是很高或者收入特别高的保险营销员来说,其自身是否愿意缴纳社会保险,本身就需要打个问号。

  而在多位市场人士看来,上述试点可能短期内还难以往全行业推开,因为其“借鉴性并不明显”。

  据介绍,对于代理人不多的小公司来说,双重合约增加的成本不多,且能激励营销员,但是对于代理人队伍庞大的大公司来讲,改革意味着成本的大幅提升,在目前保险市场业绩状况不佳的情况下更显艰难。大公司的积极性并不会太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保险行业资产仅为银行业的几十分之一,但是保险行业的营销员却和银行从业人员差不多,无疑可以想象,如果营销员全部改为员工制,保险公司几乎会无法生存下去。

  “员工制的发展需要后续管理的配套跟进。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同的地区社保情况复杂,营销员素质参差不齐,如果都都推行员工制,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将迅速增加,营销员的积极性反而会削弱,对保险公司将形成双重的压力。”一位寿险公司负责人如是说。(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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