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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来敲门 把“失效保单”叫醒

2014-11-4 8:48:53  文章来源:人民网  作者:分享
文章简介:”幸福人寿在成立七周年之际推出为期一年的“幸福人寿失效保单免息复效专项活动“,针对失效期两年内的保单进行全额免息复效,手续简便快捷。所谓保单失效,是指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单,客户未按约定交纳保费且超过了宽限期,以致合同效力暂时停

  “唉,忘交保费了,保单失效了,还要交一大笔滞纳金,怎么办啊?!”“别担心!我们将免费帮您叫醒保单!”幸福人寿在成立七周年之际推出为期一年的“幸福人寿失效保单免息复效专项活动“,针对失效期两年内的保单进行全额免息复效,手续简便快捷。

  所谓保单失效,是指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单,客户未按约定交纳保费且超过了宽限期,以致合同效力暂时停止。在保单失效的两年内,客户可以申请保单复效;但如果超过两年而没有申请复效,保单将永久失效。失效原因主要有几种,一是因客户职业、工作、家庭住址等因素变化,与保险公司失去联系,二是客户暂时无力续交保险费,三是客户耽误或忘记了交费日期;四是客户个人原因不续交。

  虽然保单失效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但失效还是会给客户造成损失:一是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二是保单申请复效时客户须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有的客户可能需要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还将影响复效或需附加条件复效;三是复效申请经公司审核通过后,客户必须一次性补交保险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利息等;四是复效生效后,保单需重新计算健康观察期。

  客户申请保单复效时,需要提供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户名为投保人的银行卡/折复印件以及保险公司指定填写的其他资料,客户可亲自到保险公司的服务网点办理,也可委托他人或服务人员代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响应保监会人身保险失效保单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让更多的失效保单客户参与到“幸福人寿失效保单免息复效专项活动“中来,幸福人寿自2014年8月份起便开展了失效保单老客户大回访活动。活动期间公司客服人员通过电话、短信、信函、上门面访等多种方式寻找失效保单老客户,幸福人寿现已联系上万客户,了解保单失效的原因,确保客户了解自己的保单权益,分情况做好后续服务和处理工作。对于因联系方式变更无法联系的老客户,幸福人寿也将通过公共媒体、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尽最大努力寻找和告知客户。对于主动联系幸福人寿并更新个人联系信息以及成功办理保单复效的老客户,还可以获赠精美小礼品。

  为避免保单失效,幸福人寿提醒广大客户,保险合同的持续有效需要保险公司和客户双方共同维护,客户需要经常检视自己的保单,也可以联系幸福人寿服务人员帮忙做保单年检。在保单续期交费日前,客户需要保证银行账户余额充足,避免扣费不成功导致的保单失效。当个人信息变更或忘记保单交费日时,一定要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避免保单失效。

  历经7年的创业、积累,幸福人寿的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点滴成绩的背后离不开客户的支持和帮助,努力回报客户是幸福人寿的永恒追求,在“国际水准的经营管理、优质高效的客户服务、世界知名的企业品牌”的企业愿景指引下,公司将通过不断创新的服务模式、立体式互动服务平台为幸福人寿新老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体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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