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在营P2P网贷机构全部停业,互联网资产管理、股权众筹等领域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已转入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些积累多年、久拖未决的非法集资案件得到处置。规范商业银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稳妥有序推进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 有效应对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一是综合采用市场化债转股、兼并重组、破产重组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二是继续做好输入性风险监测和应对,积极防范和化解外部冲击风险。三是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完善股票市场体制机制建设,2020年,A股市场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等外部冲击考验。四是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出台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和准入规定,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逐步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和信息披露规则,建立全口径、常态化的房地产融资监测、分析和校正机制,推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和压力测试工作,引导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深度参与国际事务,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等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国家金融规则制定。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等领域外资股比例限制,不断放宽外资股东资质限制。完全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在企业征信、信用评级、支付等领域机遇外资国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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