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行《基层支行内控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和市分行2013年度内控综合评价工作安排,市分行内控评价组于2013年11月中旬,对清水塘支行201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市分行内控评价组就评价情况出具了内控评价事实确认书。评价结束后,清水塘支行就内控评价事实确认书所指出的不足,立即布置有关整改工作。
针对市分行整改具体要求,该行对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被评价的各岗位就评价中查实的有关问题,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严格按市分行要求整改,同时将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在对问题整改工作中,该行督促存在问题的环节,以“严”、“细”为标准全面进行整改落实工作,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对查实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避免屡查屡犯;
二、认真研究整改意见,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根据评价组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切实制定和完善风险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对查实的问题实行整改责任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四、及时反馈整改情况,限期上报整改结果。
该行要求通过对此次内控评价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内控管理素质,全面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加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全辖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营造全辖员工自觉遵守执行内控各项规章制度的良好氛围,促进内控管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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