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对于市场长远发展而言,参与机构多样化及风险类型丰富化是其首要前提条件,丙类户不应成为市场弃儿。但目前所暴露出来的丙类户“轻易”违约及转嫁风险等问题,却给市场的稳定运行带来了冲击。 了解丙类户在债券市场中的活动路径及生存现状,无疑对交易双方风险控制,及监管部门相关制度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记者在多方采访后得知,丙类户的生存核心,恰在于其拥有的丰富渠道。在常见的如一级市场分销、代投标,以及二级市场的代持、过券、远期买断式回购、现券交易等当中,附身甲类户下的丙类户们,其活跃程度绝对不可小觑。 一位长期接触丙类户的“深喉”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企业发行债券时,丙类户在与承销团成员签订关于分销数量及利率的协议之后,获得相应新券,然后在二级市场卖出后赚取点差。他们常活跃于这个“一级半市场”中。此外,某些有资格的机构在申购新债时往往难以分到足够额度,便与无资格但有“渠道”的丙类户达成上述类似协议。 此外,在报价瞬息万变的二级市场,丙类户因其活络的市场关系,往往可以充当中介的角色。例如市场不好时,欲出让某现券的机构苦于找不到合适买家,而通过丙类户的撮合,最终或许可以寻觅到合适的成交价格。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实质上是买家被转嫁了部分损失,属于市场的灰色地带。 最近,一家股份银行通过正规中介公司与某丙类户达成现券交易,由于是口头协议,后者最终拒绝履约,引起业内较大关注。记者向该银行交易员了解后得知,对于违约理由,对方声称是其交易员定价权限与公司的价格区间不符。据悉,遭受违约的银行已在业内某系统公布了这家丙类户的具体信息,也告知中介公司对其进行封杀。 同样,在其他诸如因授信不足、没有额度、结算方式存分歧等时,丙类户也会以其代理方身份从事“过券”以赚取手续费。有关人士透露,在买断式回购及代持等远期协议中,丙类户的违约频率相对更高些。他表示,与他们通过渠道获得点差收益相比,这更多体现了职业道德的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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