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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态 券商迎重大利好:12股踏空后悔

2014-12-7 9:04:11  文章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佚名
文章简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日介绍,《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证券交易所、证券等结算机构分别作为股票期权的交易场所和结算机构,其他场所经证监会批准开展试点交易的,参照《办法》执行。风险提示:交易量的下跌可能影响公司经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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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集团重组有序推进

  光大证券 601788

  研究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分析师:刘义 撰写日期:2014-11-25

  事件

  公司发布公告,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财政部共同设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而间接收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务院的批准。本次收购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审核程序,尚待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程序。

  简评

  集团股权关系理顺

  光大集团前身是1983年在香港创办的紫光实业有限公司,于1984年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属于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1990年,中国光大集团在北京成立总公司,即光大集团北京总部,而此前的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改为香港总部,且北京和香港总部互不隶属,形成了独特的“一个集团两个总部”的模式。这种独特的模式也导致了光大内部缺乏协同。

  本次收购是由汇金公司参与光大总公司重组改制所引起的,即财政部以光大总公司净资产、100%的光大香港股权及对光大总公司2,374,560,000元债权本息出资,汇金以持有的部分光大银行股份及其他资产出资共同设立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由此取得光大集团股份公司55.67%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光大证券67.25%的权益。

  通过该重组方案,不仅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光大集团双总部问题,也理顺了汇金公司--光大集团--光大银行的股权关系,集团下属企业均并表进行管理,形成了一个牌照完整、股权结构清晰、具有协同效应的金融控股集团。

  投资建议

  目前,券商股中我们首推光大证券:1、公司2015年业绩大幅增长的确定性很强;2、非公开发行有望成为公司股价催化剂;3、光大集团股权关系理顺,并有整体上市预期。维持“买入”评级,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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