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会议结束之日起10日内,监事会应当将会议决议及其他会议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五十三条 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十四条 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应当经期货交易所批准。 期货交易所批准、取消会员的会员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五十五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制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会员资格的取得与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对会员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五十六条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会员大会,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在期货交易所从事规定的交易、结算和交割等业务; (三) 使用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 (四) 按规定转让会员资格; (五) 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六) 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七)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七条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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