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今天回应备受社会关注的“汤兰兰案”称,对汤继海等4人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正依法审查处理。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该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该院提出申诉,该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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