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株洲开发支行按照上级行的统一部署,以2013年年初株洲分行保卫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坚持抓牢两条主线不动摇,即一手抓业务发展,一手抓内控安全,该行为确保全年无刑事案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火灾和无经济案件,与全辖每一位员工签订了《2013年遵纪守法、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优质文明服务等责任承包书》。
一、明确甲方责任。一是加强员工政治思想教育,支行要及时组织员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金融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切实落实安防、消防检查制度,完善用电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防抢、防火预案,制定安防、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制度,确保安防、消防设施到位、安全,安排有关人员经常到营业网点、办公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的隐患。同时要认真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开展全方位安全防范教育,熟悉本岗位(部门)火灾防范重点,教会员工使用灭火器材,掌握扑灭火灾预案,准确拨打匪警、火警电话,自救逃生要领。
二、规定乙方责任义务。一是做合格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不参加流氓或恶势力团伙或邪教组织,不参与走私、贩毒、吸毒,不贪污腐化,不行贿受贿,不盗窃、赌博,不聚众打架斗殴和闹事,不做有损于社会公德的事情。二是做合格行员。文明、优质、高效、廉洁服务于客户,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坚持依法合规,不得在业务工作中为自己或本部门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三是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用或拆除停用安防、消防设施。如发生被抢劫或火灾时,必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自救,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被抢劫或火灾事故情况。
三、建立责任风险保证金制度。为确保支行全年的各项工作安全运行,支行决定采取个人安全责任承包措施,按季考核,年底汇总兑现奖惩,每个员工交纳500元责任保证金。被考核人员年度内无任何安全责任问题,则所交纳的责任金全额返还,并实行等额奖励,责任保证金由支行办公室收集保管。
四、规定了具体的处罚办法。对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但未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被上级安全检查通报批评的,营业网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操作规程,不按章办事等都有具体的处罚规定。每违反一次都要扣罚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一定的风险保证金,若全年处罚金额累计高于责任风险保证金的,则从年度绩效考核奖中扣除。安全责任承包制度由支行保卫主管负责人具体考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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