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专款”买基 也就是说,如果某家券商帮忙销售了一个亿的基金,基金公司方面就会给其30亿元到50亿元的分仓交易量,按照万分之八的经纪业务佣金标准,券商可获得240万元到400万元的佣金收入。 推荐阅读华夏等22公司今披露季报 正因利益巨大,现在有一些券商甚至专门拨出一笔钱来用于买新基金。前述市场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现在有一些券商专门有一笔钱用于帮忙新基金发行,如果有基金公司愿意拿销量换交易量,他们就用这笔资金帮忙冲量,等新基金锁定期一满就赎回。 上海某基金公司渠道销售部人士也表示,这种情况的确存在,而且非常普遍,少则几亿元,多则十几亿元,基本都是自营的钱。“但因为换分仓对我们不利,我们一般只答应30倍到50倍的交易量。虽然不会写在协议上,但要做到不失信于人。能给出高倍值交易量的往往是交易规模非常充裕的大型基金公司,小基金公司就没办法了。”他表示。 FOF也被“潜规则” 被“潜规则”利用的,除了券商自营资金,还有FOF。FOF以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理论上,机构资金是不喜欢买新基金的,一方面没有过往业绩作参考,另一方面,新基金还有一个月锁定期,这对机构来说吸引力就相对有限。但是,券商出于提高佣金收入的目的,也可能让FOF买一些新基金。 根据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的FOF产品,有不少买了新基金。如于2010年12月15日成立的泰信发展主题(爱基,净值,资讯),就出现在国元黄山2号、国元黄山3号和财富1号等3只FOF2010年报的资产组合中,持仓总数共计2271.85万元;成立于2010年12月8日的消费红利,则被招商基金宝二期认购了3000万份。 既然是有条件的帮忙,基金公司也不能让券商亏钱。新基金放缓建仓,以便在锁定期满后让机构全身而退,也是业内心照不宣的秘密。 <<上一页12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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