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12-20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2012-02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本次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
决,亦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项预案涉及本公司与控
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
之间的关联交易,中远集团就该第2项预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于2012 年12 月19 日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了公
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 年12 月19 日(星期三)上午十点召开201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
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 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
魏家福先生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合共持有
5,636,625,338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5.17%。本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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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对提呈股东大会的各项预案
进行了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续签2013-2015年《APM航运及码头
服务总协议》并申请协议上限金额之预案。
赞成票数5,636,619,536 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99.9999%;反
对票数0 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00%;弃权票数5,802 股,占
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01%。
审议批准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续签2013-2015年《APM航运及码
头服务总协议》并申请协议上限金额之预案。
2. 审议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签署2013-2015年《融资租赁总协
议》并申请协议上限金额之预案。
赞成票数323,536,692 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99.9982%;反对
票数0 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00 %;弃权票数5,802 股,占参
与表决总股数的0.0018 %。关联股东中远集团回避表决。
审议批准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签署2013-2015年《融资租赁总
协议》并申请协议上限金额之预案。
上述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四、 境内外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代表对计票过程进行了
监督。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201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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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备查文件
1.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记
录暨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3(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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