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8月6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要求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 引导农村储蓄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切实发挥其为农服务主力军作用。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鼓励和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有序发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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