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整改督查力度。该分行将各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分解到各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明确专人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沟通工作。该分行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督促,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疑问进行有效沟通和探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力度。该分行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履行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能,就问题是否整改和整改程度直接对体经办人问责。建立整改销记台帐,稽核部门进行后续检查和评价;对不落实案防工作要求、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力和整改后发现问题反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阳奉阴违的责任人责成监察部对其进行约见,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强化突击检查工作。突击检查前,制定检查工作底稿,对突击检查发现的问题,填写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书,提出整改要求或建议,并将检查底稿、检查报告书交被查单位确认签字,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被检查对象对问题进行整改,并追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突击检查发现的严重违规问题,做到三不放过,即“事实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认定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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