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下午,建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来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妇女,声称要打印某单位的流水,由于该单位并不经常来办理业务,该行对其财务人员也不是很熟悉,经办人员随即询问客户是否办理建行的回单卡,同时和其核对了单位法人以及预留联系人的相关信息,客户有点闪烁其词并开始有点不耐烦,并向经办人员出具了其在其他网点打印的流水,并声称为什么别的网点都能打,就我们网点不行,看到我们态度强硬,随机又提出自己带了单位的公章,考虑到这一情况,经办柜员让在客户在单位介绍信上盖了公章,随机交予该行主办对公开销户的柜员进行鑫万家电子验印,验印发现公章与客户预留印鉴不符,告知客户后,客户说自己是才上班的不是很清楚,随即离开柜台。 临近年关,客户的业务需求急剧增加,同时各种伪造、假冒证件的犯罪分子也开始逐渐活跃起来。作为一名建行员工,始终要谨记自己的职责,清楚知晓本条线的禁止性规定,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急不躁,坚守原则,维护客户利益与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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