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25 日公司发布公告: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拟被认定为北京市2011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自2011 年11 月23 日起开始公示,公示期为15 个工作日。目前公司及东方利禾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所得税税率将按15%的比例征收,即公司和东方利禾如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从2011 年开始将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评论 事件本身将正向提升公司业绩:1、公司中报披露仅有一家子公司(易地斯埃)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此次公司及东方利禾若成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税负成本将进一步减轻,业绩将进一步提升。2、除了上述公司,公司仅剩一家全资子公司大连东方盛景园林有限公司(刚刚成立)和一家合营公司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 年净利润81.8 万元)享受25%税率,可以说,此次认定成功,东方园林绝大部分收入都将享受15%优惠税率。预计今年公司将增加净利润3200 万元,增厚EPS 约为0.22 元。 (国金证券) 本文可能影响到的板块个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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