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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信托机构投资者的安全选择

2008-11-13 11:36:12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 邢成博士
  一、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现状
  近几年在监管机关和市场各机构的共同推动下,企业年金市场呈现良好发展的趋势,年金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参与管理专业机构进一步增加,企业建立年金计划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年金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2007年,按信托模式规范运作的企业年金增量达400多元,截至2007年底,我国规范运作的企业年金总量已达1300多亿元。从企业年金的收益率来看,我国企业年金在2007年分享了资本市场整体利好的成果,2007年上半年,平均收益率为24.8%,2007年前三季度,平均收益率为40.6%,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企业年金经过两年多的市场化运行,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得到实惠。
  2007年9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第6号通告,启动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的认证工作,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数量明显少于第一批,竞争十分激烈,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很早就为第二批资格的申请做准备。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证与第一批有很大的区别,一是首次对外资金融机构敞开了大门,二是明确表示不接受单一受托人或帐户管理人资格的申请;三是银行不用成立养老金公司可以直接申请受托人,对银行来说是个很大的利好。
  2007年3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各信托公司为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纷纷对各项新业务进行研究和准备,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面对企业年金市场的巨大发展潜力,许多信托公司都将企业年金业务作为未来业务开展重点并做了一定准备,已有牌照的信托公司积极利用各自优势,联合其他管理机构,拓展自己的年金市场,没有牌照的信托公司,积极为申请牌照做准备。2007年9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人资格申报开始,许多信托公司也加入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申请的行列,欲与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争食,例如外贸信托、苏州信托、北京国投、中融国际信托、厦门国投等信托公司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了申请材料。迄今为止,共有华宝信托、中信信托、中诚信托、上海国信4家信托公司,获得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受托人资格,其中中信信托和华宝信托还同时获得了账户管理人资格,初步具备了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阵容和态势。
  二、年金信托:机构投资者的安全选择
  从企业年金发展看,信托型制度对其有巨大推动作用,在其它制度假定不变的前提下,信托型制度可以产生三个巨大的“制度压力”,推动和促进企业年金在短期内迅速发展起来,从而形成一个“非间接市场”。
  第一个制度压力:发起人雇主的利益与受益人雇员的利益相分离。这是信托制的核心。它要求基金必须是"外包式"的,即在市场上操作年金的几个机构之间形成一个制衡的协议关系,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监管权等都是相对分开和独立的,从而使市场的发展比较完善和均衡。
  第二个制度压力:保护受益人利益,以法律的名义固定下来,受益人的获利目标至高无上。而在其它制度类型里,这个命题始终是存有争议的。但此命题对资本市场则可成为一股强大的群体监督力量。
  第三个制度压力:在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与投资过程中,各种专业化金融机构的内控与外控措施与结构不断得以优化,它们各得所需、各享其利,不断发展成熟,为资本市场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的两个重要特点
  1、强化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独立性,充分保护受益人的利益。“信托”从法律上要求企业年金计划资产与受托人自有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相分离,并受到信托制度的“隔离保护”,从而能充分的保障企业年金计划受益人的利益。
  2、明确受托人责任。实行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将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置于整个计划管理运行的中心地位,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受托人的责任。
  三、年金信托方兴未艾
  2006年5月淮北矿业集团与7家金融机构签约,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选受托人资格,与淮北矿业集团签署了企业年金管理受托合同;12月8日,存量规模达到4.6亿元的淮南矿业年金项目正式在京签约,淮南矿业是我国目前建立规范企业年金制度的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 中诚信托担任该计划受托人  。2006年12月14日,华宝信托力克其他四家法人受托机构,抢得国内外商独资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第一单”,以“受托+账户”管理捆绑模式,成为该外企年金计划的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据了解,此举还开创了拥有不同省份多家法人实体的外企企业年金计划,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备案的先河。
  2007年11月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参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持有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1.8%的股份。而中国人寿收购中诚信托一事也基本成定局,中国人寿已与中诚信托签订收购协议,目前正等待相关监管部门批准。2007年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在第二批年金资格选秀中获得的年金牌照,也是分别由中国人寿和中诚信托转让过来的,目前相关机构正与中诚信及中国人寿原有客户进行沟通,在企业和职工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进行业务等项事务的交接,重新办理管理合同备案,未来劳保部未来将取消中国人寿股份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帐户管理人资格以及中诚信托的受托人资格,中诚信托的企业年金业务彻底转移给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实现中国人寿企业年金业务的整合。
  与中诚信托不同的是,华宝信托继续致力了于发展自身的企业年金业务。2007年11月,以华宝信托为主的原企业年金整体承接方案在22个具备企业年金资格的运营管理机构提交的6套组合承接方案中胜出,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将龙岩、莆田、漳州三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整体移交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华宝信托担任受托人,新华人寿保险担任账户管理人,建设银行担任托管人,博时基金担任投资管理人。
  2007年中信银行顺利获得托管人资格,中信集团内部的中信信托、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至此已获得企业年金全牌照,据了解,下一步拥有全牌照的中信集团将会率先尝试把在拉美地区成熟运作的企业年金一站式服务引入中国,届时以中信信托、华宝信托等信托机构为代表的企业年金信托业务将会得到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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