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设为首页
第一金融网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基金 | 股票 | 保险 | 期货 | 信托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理财 | 黄金 | 房产 | 汽车 | 生活 | 娱乐 | 基金数据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信托 >> 信托研究 >> 正文

教育信托产品收益超储蓄

2008-12-14 11:19:22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信托产品由于有固定的收益项目、还款有保证,被市场人士看成是一种“类储蓄”产品。日前,苏州信托推出的一款“苏州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就是其中的一种

  收入来源稳固

  据了解,“苏州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规模为7132万元,其个人投资门槛为100万元,信托期限为2年。信托产品募集的资金将被用来受让苏州大学独墅湖新校区学生公寓16年收费收益权,这种权益投资将带来5.6%的预期年收益率。

  苏州信托将同苏州大学签订《苏州大学独墅湖新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收益权转让合同》,受让苏州大学独墅湖新校区学生公寓16年的收费收益权。学生公寓收费收益权转让后,学生公寓将被委托给苏州大学进行管理,苏州大学每年按照一定的支付标准(按约定折现率计算)将收到的学生公寓收费收入支付至信托专户,不足部分由苏州大学补足,多出部分作为管理费用向苏州大学支付。

  这款信托计划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苏大学生公寓的收费收入和收费收益权转让收入,一旦信托计划期满,苏州信托可以将剩余年限的学生公寓收费收益权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以学生公寓剩余收费收益权年限及其相应的折现率计算。

  资金使用安全

  苏州信托相关人士表示,购买固定收益权信托有多项优点。首先,委托人购买信托产品的资金将进入专门的账户,资金的安全性不成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而形成的资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资产,不受信托公司本身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即使信托公司破产也不会累及信托财产。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时也采用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原则,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分离,充分保障委托人意愿和受益人利益的实现。

  此外,这款信托计划的流动性也十分便捷。根据信托原理,经信托公司同意进行审核并登记后,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可办理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手续,也可依法继承,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据了解,该款信托的收益以央行公布的商业银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的91.7%进行加权浮动,一般情况下,受益人预期收益约5.6%/年,这个水平远远超过现在的银行利息水平,在央行频频降息的情况下,这样的收益水平无疑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7-2009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 合作电话:13146473155
    制作单位:第一金融网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