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基金 | 股票 | 保险 | 期货 | 信托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理财 | 黄金 | 房产 | 汽车 | 生活 | 基金数据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银行 >> 银行卡 >> 正文

9分钟被盗刷2万元 信用卡被盗刷到底该谁买单?

2010-2-1 21:51:22  文章来源:搜狐证券  作者:佚名  【字体:

  (内文提要)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恐怕不少人都遇到过钱包被偷的倒霉事。与钱包里的现金损失相比,失主更担心的是钱包中的信用卡是否会被盗刷。可万一还是不幸在挂失前信用卡已被盗刷的话,其造成的损失到底该谁买单呢?

  北京的伊晓亮(化名)去年就遭遇了信用卡被盗刷的倒霉事。

相关专题:有密码的信用卡遗失后被盗刷

  9分钟被盗刷2万元

  去年3月29日晚上,伊晓亮请几个朋友在北京朝阳区一家饭店吃饭。酒足饭饱后正准备掏钱包买单,可翻遍了衣裤口袋都没有找到钱包,这才意识到放在外套里的钱包可能在吃饭的时候已经被小偷顺手牵羊偷走了。伊晓亮马上打电话向信用卡所在银行挂失止付。但后经查询,就在挂失前9分钟,他的信用卡已被人在一家3C卖场盗刷了总金额22500元的几件家电。并且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伊晓亮认为由于该商户收银员没有辨别出签名的异样,从而导致其信用卡被盗刷,因此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于是他将这家家电卖场送上了被告席。

  伊晓亮对记者表示:“我的信用卡被盗刷是个意外,不是我主观错误造成的。而这家商场的收银员应接受过专业的培训,有专业的辨卡能力。可收银员实际上只是走走形式,根本没有仔细核查用卡人的身份和签名,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所以我要求他们赔偿盗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利息费用。”

  不过该卖场负责人却认为,其一,当天消费的信用卡本身是真实的,其二,该信用卡没有设置密码,而只要求签名即可消费,收银员认真比对了签名,履行了必要的审核义务,并没有发现明显异常,因此主观上不存在明知信用卡系盗用而故意让其消费的过错。

  形式审查不等于专业判断

  由于部分信用卡没有设消费密码,持卡人的签名是有效刷卡交易的主要依据,而且这类信用卡背后都明确标明“签名后此卡方可有效”。因此许多持卡人觉得核对信用卡签名应该是商家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审理此案的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商家首先应该核实消费记录中签字人书写的姓名与信用卡背后注明的持卡人姓名是否一致,其次是对签字人的签名笔迹与信用卡背后预留的签名笔迹进行比对。

  “但因受验证手段和比对样本数量的限制,签名笔迹的核对应为形式审查,而并非专业性判断。”法院认为,由于是形式审查,商家对签名笔迹的核对需以存在显见的重大差异为拒绝交易的理由。而本案中,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伊晓亮被盗信用卡背后预留签名,与被告商户提供的签收单存根上的签名笔迹有明显的不同。因此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伊晓亮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一判决,伊晓亮显得很不服气:“一般小偷在盗刷信用卡时,往往会出现仓促选择贵重商品迅速下单,单次购物金额特别巨大等特点。照理说,商家对这种非常规的消费行为应该抱有一定警觉,更加小心地核对刷卡人信息。可眼下许多商家在利益驱使下,面对巨额消费,不但没有引起足够的警惕,反而觉得遇到‘财神爷’了。别说仔细核对签名了,简直恨不得你早点结账!”

  及时挂失反遭起诉

  与伊晓亮的遭遇相比,上海的冯剑(化名)相对多少要幸运一些。

  去年11月18日晚上,冯剑在饭店吃饭时接到了一条短信,告知其所持招行信用卡在19时28分发生消费交易,交易地点为上海某烟草专卖店,交易金额8550元。冯剑这才猛然发现自己钱包丢了。于是立即向招行信用卡中心电话挂失。

  由于冯剑的信用卡未设定消费密码,而招行为此类信用卡提供了挂失前48小时、最高额度1万元的失卡保障。冯剑原以为自己可以不用为这笔盗刷消费买单了。谁知,该烟草专卖店却将招行信用卡中心连同冯剑一起告上了法庭。

  原来,事后招行信用卡中心在处理这一笔交易时,发现该烟草专卖店无法提供有持卡消费者签名的签购单,于是拒绝向专卖店付款,专卖店迟迟收不到货款便打起了官司。

  商家提供空白签购单

  审理此案的上海浦东法院法官张巍巍认为,专卖店在消费者刷卡时,应尽到审查义务,必须确认持卡消费者为持卡人本人。本案中,原告无法提供有持卡人签名的有效签购单,而只能提供无刷卡人签名的空白签购单,明显违反了其与银联及结算行的约定,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不过专卖店却指出冯剑的信用卡背面并没有预留签名,所以无法核对签名。“可按照银行卡业务操作规范及相关协议,无预留签名的信用卡商户是不能接受的,显然责任还是在专卖店”张巍巍说道。

  或许收银员没能把有持卡人签名的签购单保存好,或许签购单上的签名根本不是持卡人姓名,因此专卖店不敢拿出来,或许持卡人根本没有在签购单上签字,总之不管什么原因,由于专卖店始终无法提供有持卡人签名的签购单,因此法院认为,原告作为银联特约商户,在接受冯剑信用卡刷卡消费时未能尽到审核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而且接受无预留签名的信用卡消费这一举动本身也违反了其与银联及结算行的约定义务,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被告冯剑虽然在知道信用卡遭盗刷后的第一时间申请挂失,可以说是积极履行了止损义务,但作为持卡人,应负有妥善保管信用卡的责任,涉案信用卡被盗刷与冯剑保管不当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冯剑也应对盗刷损失承担部分责任。根据专卖店和冯剑两者的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决原告烟草专卖店自行承担损失的70%,被告冯剑承担原告损失的30%,即2565元。

  由于盗刷交易发生在挂失之前,因此法院认定招行信用卡中心对被盗刷的损失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法官点评:信用卡设定密码更稳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庭法官 张巍巍

  理论上说,商家在接受信用卡消费时应该严格审查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签名和信用卡正面的拼音及背面的预留签名是否一致。然而要想一眼判断出签名真伪,对收银员来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更关键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遭遇的大部分收银员或为节省结账时间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几乎不会认真查看比对刷卡人的签名,更不会管信用卡背面是否有预留签名。商家这种“走过场”式的工作态度客观上也为盗刷开了方便之门。

  上述两个案件中,由于北京的商户能够提供留有签名的签购单,且笔迹没有明显的不同,所以伊晓亮不幸承担全责;而上海的商户无法提供有效的签购单,所以冯剑“幸运”地只需要承担三成责任。但无论如何,持卡人最终都蒙受了盗刷带来的损失。因为信用卡丢失本身是持卡人保管不善所造成,而后被盗刷也是由这一过错引发的。差别只在于如果商户在操作中也存在过错的话,则根据其过错程度,可或多或少分担一部分责任。

  在中国目前的信用卡使用环境下,还是建议消费者为自己的信用卡设定密码。不要为了刷卡时“省事”、“潇洒”而冒信用卡被盗刷的巨大风险。因为只要盗刷人不知道密码,就无法成功消费,相对签名,这要保险得多。

  当然密码也要设置复杂点,一定不能以自己生日、家庭电话等极容易被人获取的个人信息为密码。

  另外消费者一定要在信用卡背面签名栏签上自己的名字,以便商户在审核签名时更易分辨真伪,从而尽量减少盗刷风险。

  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要尽可能保管好信用卡,万一被盗,也要第一时间挂失。一旦挂失,盗刷产生的一切后果都与自己无关了。

  理财金手指:五招防盗刷

  为了防止丢卡和盗刷的发生,建议持卡人做到以下几点:

  1.刷卡时尽量不要让信用卡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以防被调包。

  2.尽量不要把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

  3.养成保留至少半年交易单据和信用卡对账单的习惯。如账单出现异常交易,迅速联系银行查询,提出拒付。

  4.手机里储存有自己所持信用卡的挂失电话。从而能在失卡、盗刷后的第一时间挂失。

  5.目前不少银行推出了信用卡失卡保障服务,承诺为挂失前若干小时内发生的一定金额的盗刷损失买单。不同银行信用卡的失卡保障时间、最高金额和挂失费用都不同,消费者在申请信用卡前可以以此作为参考指标,货比三家再行决定。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7-2010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