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整党风廉政建设、案件防范、基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案防工作责任分工,认真抓好2013年的“两个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基础管理工作,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管理,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廉政准则》的规定和“十个严禁”等。 二是认真落实好上级行案防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实行一把手工程,由行长负总责,分管行长、部门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齐抓共管,做到管理工作扎实、细致,形成员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堵塞各种漏洞,从制度、管理、机制上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 三是落实案防工作责任制,把案件防范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员工,层层签订案件防范责任状,坚持对员工进行法律、法纪、规章制度、案例教育的学习,增强员工的案件防范意识,做好内部防线,营造一种不愿、不想、不敢、不能作案的安全环境,保证各项业务工作顺利运行。 四是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和从严治行的方针,严格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视制度为生命,真正做到“在岗一分钟,警惕60秒“,防止各类经济案件和重大案件事故的发生。 五是认真做好案防履职工作,认真开展案防排查工作管理,做好员工思想动态行为的管理,做到履职到位、管理到位,做到案防工作心中有数,不失控、不盲目,始终处于控制之中,消除隐患,防范风险事故。 六是坚持做好金库、营业款箱等重点部位和员工业务操作环节的安全管理,履行好管理工作职责,强化好制度的执行管理,做到依法合规,规范运行,做好日常监控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始终做到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严密控制,预防案件。 七是实行案件防范工作管理问责制。对分管副行长、部门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案件防范工作管理进行监督管理,谁管理不到位就追究谁的责任,做到案件防范工作管理有序进行,确保2013年零案率目标的实现,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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