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对商业银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建行长沙曙光中路支行开展了一系列的自查、整改、宣传工作,其内容如下: 一、严格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银监发〔2014〕53号),按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案帐户的及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等查控工作。 二、认真核实,限制开卡数量,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曙光中路支行充分利用身份证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认真审核办理人身份证件,坚决杜绝违规代开卡、乱开卡等问题,并堵截了几起冒名开户的事件。同时,支行发现有部分客户在支行开立借记卡超过了4张,将在必要时联系客户,开展核查工作。对于代理开户的借记卡,支行坚决执行由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启用后正常使用的规定。对于新开银行卡、新办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的客户,支行要求预留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 三、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工作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张贴防范提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经常性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揭露不法分子犯罪手法和伎俩,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在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主动提示核查本人名下全部银行帐户信息,发现异常,及时处置。支行大力宣传,着力提升广大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在客户开立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产品时发放防诈骗提示卡,为客户提示风险。 四、按照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协助查控工作中通风报信、拖延推诿、协助隐匿转移财产的,以及涉及违规办卡的支行员工,将予以严厉处罚。 支行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反洗钱的相关规定,并积极联系上级管理部门,加强业务、文件学习,做到按章办事,切实提高支行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风险防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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